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項目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S1407003401010944001)
招標項目所在地區: 西藏自治區那曲市
一、招標條件
本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招標項目編號: S1407003401010944001 ),已由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機關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縣級自籌,招標人為巴青縣人民政府。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 公開招標 。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項目規模: 本項目新建法治公園,包括花崗巖鋪裝3065.2平方米、青石板路177.84平方米、花崗巖路緣石330平方米、其中雕塑底座1座、木欄桿377米、綠化1712平方米、水景114平方米、室外給排水工程1項、室外電氣工程1項。購置牦牛雕塑1座、中國夢雕塑1座、民族團結一家親雕塑1座、石榴籽雕塑1座、景觀小品。
招標內容與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本次招標為其中的:
001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
1、項目性質:新建;
2、項目名稱: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EPC總承包);
3、建設地點:那曲市巴青縣;
4、招標范圍:本項目的EPC總承包,包括設計、施工、設備采購、總承包管理、整體移交、配合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等;
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6、建設工期:365日歷天;
7、質量要求:
工程設計:應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的要求;
工程施工質量要求:合格;
設備采購質量要求:需符合設計圖紙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001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
1、投標人資質:工程設計投標人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專業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工程施工投標人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的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2、項目負責人:工程設計負責人須具備國家貳級及以上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建安B證)。
3、投標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完成1個市政相關工程設計和1個市政施工總承包業績;
4、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2023年度如未出具財務審計報告的,提供相關說明,新成立的企業依據成立時間提供相應年度的財務報告);
5、投標人(如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各方)目前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投標人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或同一控股關系下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7、根據《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藏建市管〔2020〕56號)文件的要求,在西藏自治區工程建設企業誠信評價結果公示結果中被評定為D級的企業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8、投標人須在“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進行企業信息完善或報送。
9、資格評審方式:資格后審;
10、本項目允許以聯合體形式投標。聯合體數量不超過2家,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11、聯合體所有成員:無行賄、犯罪記錄(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沒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沒有被信用中國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列入黑名單,處于公示期內。
本標段 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001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
獲取時間: 2024-09-06 00:00 -- 2024-09-13 00:00, 本項目不收取文件費。
獲取方法: 網上下載
具體地址: 請通過西藏公共資源交易網登錄,網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001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交易系統可識別格式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 2024-09-27 09:30:00,投標人應于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交易系統,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投標文件到達交易系統的時間即為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若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時到達交易系統或未按規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統可識別格式的投標文件,交易系統將予以拒收。
遞交方法: 系統上傳
遞交地址: 西藏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001巴青縣法治公園建設項目 (EPC總承包):
開標時間: 2024-09-27 09:30:00
開標方式: 網上開標
七、其他公告內容
8.1投標企業在投標時需要上傳電子投標文件至系統中,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參加現場開標活動,超過規定時間(發起解密后30分鐘內)未解密的情況將視為無效投標。請投標人將投標文件中需要簽字的頁面打印出來簽字,并制作成電子文件上傳至電子招投標系統中,否則投標文件將被否決。
8.2本項目執行《關于調整2016西藏自治區建設工程費用定額中稅金的通知》 藏建招〔2019〕36號的相關規定。
8.3中標單位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按照《那曲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基本標準》執行,并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協議報住建、環保部門備案。
8.4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員會辦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那曲市關于從源頭治理工程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那委辦〔2019〕9號)文件“招標投標前所有參與招投標企業(如為聯合體,則由施工單位)須持有投標項目建設所在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出具的“無欠薪”證明,住建部門對招投標企業“無欠薪”證明、項目資金到位等情況進行審核把關后方可參與招投標”的要求,各投標企業須在項目開標前持企業法人委托授權書、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辦事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企業鮮章到那曲市人社局開具“無欠薪”證明(證明中會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內均可參與投標)并將該證明一并做到投標文件中。未開具企業“無欠薪”證明或證明超出有效期的企業,投標文件做無效處理(證明中會注明有效期)。中標單位要嚴格執行《關于在全區工程建設領域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號)文件相關要求,規范建筑勞務用工管理,切實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
8.5本項目執行《關于轉變我區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號)文件和《關于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推動保函替代現金形式保證金有關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號)文件,投標保證金采用保函或保單的方式提交。
8.6本項目執行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與招標投標中心2020年3月12日下發的《關于調整我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網上在線評標有關工作的通知》。
8.7根據《關于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項目實行線上“不見面”開標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項目實行線上“不見面”開標。各投標人通過線上“不見面開標大廳”全程參與開標會議,投標人無需攜帶任何原件參加開標會,但各投標人應隨時保持在線狀態,以便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提出疑問時進行解答,如出現疑問且未能聯系到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有權對有疑問的投標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標人的解釋,并對該解釋負責。
8.8本項目執行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七部門關于修訂《西藏自治區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55號)的規定要求。
8.9本項目執行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文件《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配備的通知》(藏建市管[2023]228號)的規定要求。
八、監督部門
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為那曲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九、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巴青縣人民政府
地 址: 那曲市巴青縣
聯 系 人: 江久
電 話: 15289131234
電子郵件: /
招標代理機構: 西藏中馳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拉薩市柳梧新區察古大道海亮頗章40幢105
聯 系 人: 肖女士
電 話: 18011029030
電子郵件: /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章)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 (簽章)
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