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航股份西藏分公司市政供暖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擬單一來源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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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分公司現就國航股份西藏分公司市政供暖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進行公示。 | |
一、項目名稱:國航股份西藏分公司市政供暖系統運行維護服務項目 | |
二、項目地點: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 |
三、采購內容與需求: | |
(一)項目功能目標 為西藏分公司市政供暖系統提供運行維護服務。 (二)需執行的標準 《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拉薩市供熱管理辦法》。 (三)服務內容 1.供暖前的準備工作 供暖前,對換熱站設備進行檢查調試,內容包括: (1)電工對供電線路進行檢查,是否符合規范;對各控制柜進行檢查,一次、二次接線是否完整;母排螺絲有無松動;接線端子有無松動;測試設備絕緣性能,接地線是否良好; (2)供電系統檢查完畢后,逐級送電;檢查線路、電氣元件有無發熱現象、有無異味;各指示燈指示是否正常;然后試運行循環泵、補水泵,電機轉向是否正確,如不正確,需要調整相線; (3)水質化驗人員對軟水處理裝置進行調試,檢查樹脂罐上布水器、下布水器是否完好;樹脂罐加裝樹脂;鹽箱加工業鹽;調試控制器,系統正常后,檢測出水水質,達到GB/T1576-2018水質標準; (4)運行人員對室內供暖管道、暖氣片、閥門進行檢查;查看供暖管道、暖氣片有無凍裂,堵頭有無缺失,閥門有無漏水; (5)系統注水,開啟二次網供暖管網各閥門,逐棟進行注水。將循環泵、補水泵控制系統開關轉換至手動位置,對管網進行注水。運行人員到單位樓內,檢查戶內暖氣片,管道、閥門情況,有無漏水,如有漏水,立即修復; (6)當系統補水壓力達到設定值時,手動啟動循環泵運行,專業技術人員查看設備運行情況; (7)二網系統運行正常后,開啟一網供暖系統進水閥、回水閥;關閉旁通閥。 (8)換熱站系統進入運行狀態時,檢查一網進水溫度、壓力;回水溫度、壓力是否正常;檢查二網出水溫度、壓力;回水溫度、壓力是否正常;檢查循環泵溫度、聲音、振動是否正常; 2.日常巡檢及維護內容 (1)運行人員每天巡檢換熱站二次,檢查一網進水溫度、壓力;回水溫度、壓力;二網出水溫度、壓力;循環泵、補水泵的運行情況;離子交換器的運行情況,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記錄應準確、可靠、完整; (2)運行人員每周對單位辦公室內供暖效果進行檢查,用測溫槍測量室內溫度,并記錄; (3)對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系統問題,進行檢修維護處理; 3.非供暖季維護保養內容 供暖季結束后,保養工作內容: (1)維護檢修人員,對換熱站內的換熱系統進行檢修,閥門閥桿潤滑; (2)清洗過濾器;電機軸承加注潤滑油;離子交換器控制器檢查;電氣控制柜清潔與檢修;清掃換熱站內的設備衛生、地面衛生; (3)清洗室內暖氣片,清除暖氣片內的雜質。 4.其他 以清單形式載明的更換類的日常易損易耗件,并對維護過程中雙方負責承擔的維系費用范圍進行劃分。 (三)需滿足的服務標準、期限、效率等要求 1.供應商服務期間遵守采購人相關制度要求,接收采購人對其履約情況和服務質量的監督與考核。 2.供應商應確保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具備相應技術資質或上崗許可,具備豐富的維修維保經驗。 3.在維護保養過程中,供應商應嚴格按照安全規范要求作業,保證在作業過程中的工作人員、設施設備安全。對于維護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財產損失、人員傷亡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均由供應商承擔。 4.落實故障響應制度,嚴格遵守的雙方約定的故障響應及上門服務時限。 5.供應商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要求開展工作外,并遵守采購人制定的各項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及要求,履約過程中因供應商責任造成的環境污染事故及環境突 發事件等,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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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 |
獨購。 | |
五、擬定的唯一供應商名稱 | |
供應商名稱:拉薩市暖心供暖供氣服務有限責任公司 | |
六、公示說明 | |
公示期: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2日23時59分 | |
在公示期間,有意向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請及時聯系項目聯系人。任何供應商、單位或者個人對采用單一來源談判方式采購公示以及上述事項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須載明異議人基本情況、異議內容及輔助材料并加蓋本單位公章的掃描文件)反饋給項目聯系人,逾期遞交或不按要求遞交的不予受理。 | |
七、聯系方式 | |
聯系人:劉璐瑤 | |
聯系人電話:0891-6599082 | |
聯系人郵箱:liuluyaoxz@airchina.com | |
八、發布媒介 | |
我公司采購項目公告指定的網絡發布渠道為采購管理平臺(https://pur.airchina.com.cn)和國航官網 (www.airchina.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采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 |
九、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