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1.1本招標項目 遂寧國家級經開區成渝雙城經濟圈電子信息產業合作示范園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電子電路標準廠房三期建設項目(二期) (項目名稱)已由 遂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遂開發改發【2022】72 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遂寧富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業主自籌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招標人為 遂寧富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遂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改革局 (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遂開發改發【2022】72 號 )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委托招標 。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中招建業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遂寧市經開區
2.2規模及投資額:項目建設規模約8.3萬平方米;項目投資估算30000萬元。
2.3勘察設計服務期限:12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本項目勘察、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設計概算、施工現場配合服務及后期服務工作等,達到國家現行勘察設計規范的深度要求,編制合同所列成果的提交。
2.5標段劃分:勘察設計1個標段 。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勘察設計服務期限、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須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和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勘察資質。省外入川企業須具備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登記證》或帶二維碼的《四川省省外勘察、設計企業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
3.1.2業績要求:(本項為多選)
設計業績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設計)不少于 1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投資額20000 萬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業績 。
3.1.3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有 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 證書, 無 (業績要求) ,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設計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組成聯合體的成員不得超過2家;(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3)組成聯合體投標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對聯合體投標的有關規定,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工程項目中投標;(4) 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投標報名、投標保證金繳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宜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開始登陸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 遂寧市)(網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錄”—“ 遂寧市建設工程網上交易后臺管理系統”,通過數字證書免費下載招標資料(招標文件、技術資料等)。
4.2 招標人不提供招標文件獲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 年 7 月 30 日 9 時 30 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在線遞交經投標人數字證書加密的數據電文形式投標文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和 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 遂寧市)(網址: http://www.snsggzy.com ) (公告發布的其它媒介名稱)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遂寧富升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遂寧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機場南路7號
郵 編: 629000
聯 系 人: 宋女士
電 話: 0825-5830863
傳 真: /
電子郵件: /
網 址: /
開戶銀行: /
賬 號: /
招標代理機構: 中招建業成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區光華北三路98號15棟7層709號
郵 編: 610000
聯 系 人: 程先生
電 話: 028-87337757
傳 真: /
電子郵件: /
網 址: /
開戶銀行: /
賬 號: /
2024 年 7 月 9 日
注:
(1)若劃分標段,則填寫標段序號;若劃分為兩個及以上標段,應分別明確各標段的具體內容、劃分情況。
(2)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應是國家對投標人資質的強制性規定。不是國家規定必須具備的資質,不得作為資質要求。
(3)招標人對投標人的類似項目業績要求,設置的投資額、面積、長度等規模量化指標不得高于本次招標工程相應指標,類似項目業績的定義應明確,用語準確無歧義。
(4)招標人限定的聯合體成員數量不得少于設定的資質個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