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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磋商邀請天之瓴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受廣安市前鋒區護安鎮小學校委托,擬對廣安市前鋒區護安鎮小學校學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購服務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進行采購,特邀請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磋商。
一、采購編號:TZL-20240723號
二、采購項目:廣安市前鋒區護安鎮小學校學校食堂食材配送采購服務項目
三、資金來源:自籌資金。采購預算金額:約16萬元。
四、采購內容:
(具體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應商邀請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競爭性磋商邀請在廣安公共資源交易網上以公告形式發布。
六、供應商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
(二)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
七、拒絕參加本次采購活動的供應商
1.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供應商在采購公告發布之日前的信用記錄并保存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供應商報名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參加本采購項目。供應商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確定采購需求、編制磋商文件過程中提供咨詢論證,其提供的咨詢論證意見成為磋商文件中規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技術服務商務要求、評審因素和標準、政府采購合同等實質性內容條款的,視同為采購項目提供規范編制。
八、磋商文件獲取時間、地點:
競爭性磋商文件獲取時間: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現場報名:廣安市廣安區玉兔路160號1幢301號。競爭性磋商文件售價:免費獲取,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時,供應商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提供介紹信(格式自擬,附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供應商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并將相應材料給采購代理機構留存。
九、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8月09日10:00 (北京時間)。
響應文件必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磋商地點。逾期送達、密封和標注錯誤的響應文件,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恕不接收。本次采購不接收郵寄的響應文件。
十、磋商地點:廣安市廣安區玉兔路160號1幢301號 。
十一、聯系方式
采購人:廣安市前鋒區護安鎮小學校
地 址:四川省廣安市廣安經開區護安鎮民豐西路183號
聯系人:毛老師
聯系電話:18113481215
采購代理機構:天之瓴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區新園大道4號5棟1單元3樓302號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18090525656
2024年 7月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