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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阿巴嘎旗20萬千瓦風光發電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項目概況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資格審查 | 資格后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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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區域 | 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 |||
概況 | 開工及并網手續辦理、工程勘察設計(含調相機、儲能系統)、所有設備和材料( 除甲供設備材料以外,本工程所需的塔筒加工、光伏支架、所有電纜及電纜終端等全部設備及材料含在EPC總承包范圍內)的采購(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運輸(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接卸、驗收、倉儲保管、項目施工全過程協調及管理、建設用地征租用、建安工程施工(含調相機、儲能系統)、水土保持及環保措施落實并通過調試、驗收等風電場一攬子工程。不含項目前期、工程監理、生產準備(聯合試運轉除外)、生產車輛購置、發包人的工程建設管理等。 項目的手續辦理:除招標人辦理的手續外本工程所有相關的林草手續、質監手續、建設期手續、驗收手續、并網手續、電能質量評估專題報告編制及評審、調相機專題報告及評審、調度及供電手續等依法合規手續由投標人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招標人辦理手續為地形圖測繪、勘測定界、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意見、建設用地報批及不動產證辦理、社會穩定性因素評估、安全預評及應急預案編制報批、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含輻射類)及應急預案、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水資源論證、壓覆礦、接入系統、無功等專題、文物排查及考古勘探、軍事核查、節能評估報告編制審批及驗收、永久用地、臨時用地(不含臨建用地)、“兩規劃一許可”。 全部設備及材料采購:除招標人負責采購的設備和材料外,本工程所需的塔筒加工、所有電纜及電纜終端、光伏支架等全部設備和材料含在EPC總承包范圍內,設備供應商見附件二設備和材料短名單。招標人負責采購設備為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主變、箱變、SVG無功補償、預制艙、儲能系統、調相機系統、塔筒鋼板(詳見附件發包人提供的設備和材料)。 工程勘察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地質詳勘、微觀選址、初步設計及審查(取得電網公司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相關審查意見)、效果圖設計、風機基礎錨栓設計、光伏試驗樁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施工及消防圖審查、實施過程中的工程變更設計等。 建筑及安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機基礎(包括吊裝平臺、地基處理、箱變基礎、防雷接地、沉降基準點施工及觀測、邊坡處理、防洪排澇、排水溝和擋土墻、錨栓制作及安裝),光伏設備基礎工程(含試驗樁施工、試驗及材料采購加工)、風電機組安裝(包括塔筒、箱變安裝),光伏設備安裝工程(包括光伏組件、逆變器、箱式變壓器安裝及調試、試驗、驗收;光伏場區電氣一二次、通信、遠動、調試、試驗驗收等相關工程)、集電線路建筑安裝工程(包括直埋電纜、架空及接地、線路涉及的征占地、相關手續的辦理及補償工作,并承擔相關費用),新建道路施工(包括場內、外所有新建道路施工、道路施工運輸臨時占地及道路路肩的占地手續辦理及補償,涵管及輔助設施等,進站道路和檢修道路兩側全部加裝防護圍欄,滿足大件設備運輸條件),道路改造(所涉及的所有道路改造施工、障礙物移除、房屋拆遷、設施改接等,大件運輸到升壓站及風機機位的道路施工等,滿足大件設備運輸條件),升壓站建安工程(包括升壓站土建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調試、涉網試驗、性能試驗、系統調試、試運行、驗收,接入集團大數據中心、大唐內蒙古公司集控中心、區域公司集控中心以及首年通道租賃等); 檢測及驗收:檢測、試驗、檢查測試、系統調試、試運行,消缺,培訓,工程驗收(含水保、安全設施、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各項專項驗收工作、并網前驗收、檔案竣工驗收和竣工驗收直到完成達標創優投產驗收),移交前工程范圍內清理工作,最終交付投產,工程整體檔案移交、質保及質保期內的服務等。 本工程作為EPC總承包交鑰匙工程,包括完成達標創優投產驗收并全部移交生產及質保期內所有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不論招標文件是否提及、投標報價高低,凡涉及本項目所有專項驗收、檔案驗收和竣工驗收等相關方面的全部工作內容及費用均屬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圍;投標總價是投標人全面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規定的EPC項目的所有責任和風險的最高限價,項目實施期間不因工程量增加、物價上漲、疫情防控(報價時應充分考慮)、惡劣天氣(雨雪大風施工措施費)等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增加中標合同價格。 本項目標段與送出工程以站外終端塔為界(包含架構外側絕緣子、引線及光纜接引屬于升壓站建筑安裝工程)。 主要工程項目包括(但不限于): (1)風電場場區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風電場區場內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擴建道路),風機檢修道路,35kV集電線路土建,風機平臺、各類設備基礎(風機基礎、箱變基礎、接地等),防洪澇設施,接地,電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部分鄉村道路新建及改造、障礙物拆遷改造、道路指示牌、樹木砍伐及恢復等問題,由投標人承擔相關費用,并按照政府要求執行。 (2)光伏場地圍欄(含圍欄,要求圍欄內側與光伏區之間設置不小于3米寬的防火隔離帶)內所有土建、安裝工程(包括光伏組件、匯流箱、逆變器、箱變等)、集電線路、照明、接地、通信、視頻安防、消防、氣象站(光功率預測系統)等所有設備材料設計、采購、施工等,防洪澇設施,接地,電纜溝,護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環境保護工程(擋墻、排水溝、植被恢復、綠化等)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運輸條件中部分鄉村道路新建及改造、障礙物拆遷改造、道路指示牌、樹木砍伐及恢復等問題,由投標人承擔相關費用,并按照政府要求執行。 (3)風電場區、光伏場站全部設備、材料采購及安裝工程。其中風力發電機組及其附屬設備、箱變、光伏組件、逆變器、塔筒鋼板由招標人采購。 (4)新建220kV升壓站、儲能和調相機所有設備、材料的采購及安裝。其中主變、SVG無功補償、預制艙、儲能系統、調相機系統由招標人采購。 (5)遠程監控系統、智慧風場系統(包含整個風電場、光伏場站所有設備)、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設備、反恐相關設備、森林草原火災監控系統、施工可視化系統。 (6)相關硬件和軟件配置,系統集成,建設智能型風光場站。 (7)招標文件中未列出但是為本標段工程所必需的相關設備、材料、施工及協調等屬于本招標范圍。對本標段招標范圍內,如果某些分項在招標文件中未專門提及,但對于本風光電場的功能、安全、穩定運行是必不可少的,這些建筑、設備或服務,也應由投標人提供,其費用包括在總價中。 (8)工程范圍中應該有的,完成本工程項目所要求的,均應由投標人負責,以及所有的施工準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護、與移交期間檢驗與取證、驗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風險、責任等,且包含但不限于此。 (9)具體由投標人設計并出具工程量清單及相關圖紙,除此之外:自行考慮施工降水費用;自行考慮施工措施及支護費用;自行考慮換填因素及費用;自行考慮回填土方外購因素及費用;自行考慮土方開挖高邊坡、擋墻因素及費用;自行考慮設備、材料、臨建設施、土石方、棄土、棄渣、棄石等場地及費用。 (10)本項目的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滿足《風力發電場項目建設工程驗收規程》(DLT5191-2004)、《風力發電工程達標投產驗收規程》、《光伏發電工程驗收規范》(GB/T 50796-2012)以及《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新能源項目工程移交生產驗收管理辦法(試行)》中關于工程移交生產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1)投標人于工程內使用的所有設備、材料應保證本項目滿足蒙東和華北電網公司的技術標準及要求;滿足2018年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關于印發《華北區域發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及《華北區域并網發電廠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滿足《中國大唐集團2024年框采結果》中對設備的要求。本工程質保期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其中風機整機質保期24個月)。 (12)升壓站生產建筑工程:包括中央控制室、配電裝置室、無功補償裝置室、所有設備基礎、調相機及相關用房等工程;輔助生產建筑工程包括污水處理室、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含生活水凈化系統)、柴發室、消防設備間、倉庫、車庫、危廢庫、油品庫等工程?,F場辦公及生活建筑工程(含裝飾裝修工程):包括辦公室、值班室、宿舍、食堂、門衛室、活動室等。室外工程:包括圍墻(含升壓站隔墻)、大門、旗臺、站區道路、站區地面硬化、站區綠化、站內給水管、排水管、檢查井、雨水井、污水井、井蓋、閥門、化糞池、排水溝、護坡等工程。 (13)其他工程:包括環境保護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含取水證辦理及驗收)、勞動安全與職業衛生工程、安全監測工程、防洪設施工程、消防設施及生產生活供水工程及其他需要單獨列項的工程等。 (14)施工輔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電工程(含臨時轉永久手續辦理)、風電機組平臺安裝工程、其他施工輔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交通工程:包括不限于公路、橋(涵)的新建、改(擴)建、加固、場內、場外公路所涉及的障礙物移除等工程及大部件設備運輸、施工運輸要求所需的所有協調、交通道路許可手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含向相關政府部門繳納的保證金),滿足葉片、塔筒、主機及升壓站設備等大件設備運輸條件。施工供電工程:從現有電網向場內引接的各電壓等級的供電線路及供電設施工程。風電機組安裝平臺工程:包括塔筒、風電機組、箱變等設備在現場組裝和安裝修建的場地工程。其他施工輔助工程:包括大型吊裝機械進出場、施工供水工程(供水工程包括施工期臨時供水與運行期永久供水的取水建筑物、水池、輸水干管敷設等工程)、風光場站臨時設施的場地平整工程、機位點涉及線路及構建物等遷改工程、棄渣場的欄擋平整覆綠、施工營地(包括投標人現場辦公、生活設施、拆除、植被恢復及費用)、通訊、混凝土生產系統(或者商砼)、施工臨時道路的設計、施工及驗收等。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設備運輸車輛牽引,綜合協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裝卸車、保管、運輸道路清障、拆遷等協調工作,滿足設備連續吊裝要求。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施工企業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的相應措施。 (15)本工程所需設備的采購:本工程所有設備的采購(招標人負責采購除外)、運輸(含二次轉運、堆放及牽引等)、裝卸車、保管、成品保護、安裝和調試。包括:風電機組設備、塔筒(除塔筒鋼板由招標人采購外,其余所有設備、材料均含在EPC總承包范圍內)、可更換式錨栓、風電機組建模用控制器、匯流箱、光伏支架、備用電系統、接地、通信系統等升壓站所有設備、智慧電廠設備等工作,除主機、塔筒設備、主變壓器、箱變、調相機由發包人委托監造,其余設備監造均由承包人進行。招標人負責采購設備為風電機組設備、光伏組件、逆變器、主變、箱變、SVG、預制艙、儲能系統、塔筒鋼板、調相機系統。 (16)本工程所需所有的材料采購:所有砂石、水泥及添加劑、鋼筋及附件、電力電纜及附件、光纖及附件、光伏支架、接地系統、照明、綜合布線(通訊、視頻)等與工程相關的材料及電纜溝敷設蓋板、電纜井(或對接箱)和電纜標示樁(混凝土)、標識牌(不銹鋼)等所有與本工程相關材料。 (17)本工程的所有建筑施工:場外、場內道路新建及改造工程(含土建、強弱電遷改、通信線路、沿線清除障礙物等)、風機吊裝平臺工程(機位點涉及線路、構建物等遷改)、風機及箱變基礎工程、光伏場站基礎工作、集電線路工程、升壓站工程、對側接入工程、各類設備基礎、接地、電纜溝、排水、護坡、沉降觀測點等所有需要進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以及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 (18)機電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驗、試運行:本項目所有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驗,涉網試驗、專題報告編制及審查、機電和電磁建模、潮流計算及啟動方案編制、網絡安全,設備保護定值計算,風電場數據接入內蒙公司和區域公司集控中心,各級調度申報資料、技術和售后服務以及施工期間的協調工作等,所有工作符合蒙東和華北電網公司并網工作要求,并按照招標人相關規定完成風電機組240小時、光伏組件72小時、調相機168小時試運行。所有材料、設備、試塊送檢并取得檢測、檢驗合格報告。 (19)消防、職業衛生等專項工程方案編制(專篇)、設計、審查、施工、監理監測、評估、驗收及備案等所有工作;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安全設施等專項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監測、評估、驗收及備案等所有工作。 (20)項目征地手續辦理:除招標人負責本工程建設所涉及的永久、施工臨時占地(包含補償費、耕地占用稅、土地使用稅、植被恢復、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土地出讓金)之外,包括不限于: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涉及的臨建區、料場、設備堆放場地、材料加工區、發包人已征用的永久、臨時土地范圍外的土地征占用手續辦理、臨時占地補償、地上附著物的補償、植被恢復、土地復墾、全過程協調等工作由投標人負責,并支付所有費用。 (21)質監手續辦理:投標人負責各階段的質量監督檢查并取得報告,組織問題整改,取得并網通知書及轉序通知書,并承擔相關費用。 (22)合規性手續辦理: 施工過程及竣工驗收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防雷設計、施工、驗收及批復(備案);檔案、植被恢復等專項驗收,項目并網協議、風電場及臨時電源等購售電合同相關手續辦理;根據管理規定或標準要求辦理的其他相關手續,并由投標人承擔專題報告編制審查、手續辦理及協調等所有費用。 (23)本工程全部的驗收:隱蔽、分部、分項、單位工程完工驗收、整套機組啟動、涉網驗收、移交驗收等全部工作及質保期內的服務;負責工程相關文件資料、設備資料的收集、整理、掃描、歸檔、驗收。 (24)為實現本項目合規、安全、正常生產運營所需的其它建構筑物、設施、設備、材料、合規性手續辦理等,即使本招標文件和技術協議未曾提出,也視為本項目的完整內容之一,由投標人負責所有費用且均包含在合同總價中。投標人認真研讀本招標文件所有內容后,必須向招標人承諾交付完整、可靠、安全且滿足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電網公司及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標準要求的可實現既定裝機容量的正常生產經營的項目,并向招標人提供正式的書面承諾。 (25)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國家、地方政府及電網公司有相關要求,造成設計方案變更,變更產生得費用均由投標人負責。 (26)投標方在項目現場開工前必須取得所有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外部支持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