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永川區板橋場鎮河段防洪減災工程(一期)已由重慶市永川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永發改審批﹝2024﹞122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重慶市永川區水庫服務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專項資金及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重慶市永川區水庫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1 建設地點:永川區板橋場鎮。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工程治理河段長6.5km,改建翻板閘、橋梁等建筑物,實施河道清淤、新建分洪涵洞、穿堤建筑物及下河梯步等。堤防等級為4級。
2.3 本次招標項目投資估算金額:12000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勘察設計合同估算金額:296.4萬元。
2.4 招標范圍: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含估算編制)、地質勘察及測量(測繪)、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以及招標期內招標人發布的澄清(答疑)、修改(補遺)等文件。
2.5 勘察設計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獲取初步設計批復止。其中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歷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后60日歷天完成初步設計報告。
2.6 標段劃分(如有):/。
2.7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下列勘察和設計資質:
(1)投標人應具備下列勘察資質之一:
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丙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應具備下列設計資質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③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
3.1.2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業績、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設計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項內容。
3.2 本次招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2項內容 。
招標人: | 重慶市永川區水庫服務中心(重慶市永川區水庫移民后期扶持中心) | 代理機構: | 重慶市弘禹水利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重慶市江北區興隆路22號 | |
聯系人: | 楊老師 | 聯系人: | 程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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