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現在對龍里縣三岔河水庫工程(樞紐標)招標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標文件第3章評標標準和方法(綜合評估法)-附表三:評分標準-其他評分因素-企業業績為投標截止時間前5年內(已建或在建,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承擔過新建水庫樞紐工程項目業績的得3分。注:以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復印件(或業主證明材料)為依據。(加蓋投標人公章),現修正為:投標截止時間前5年內(已建或在建,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承擔過新建水庫樞紐工程項目業績的得3分。注:提供合同復印件為依據(加蓋投標人公章)。
2、本次澄清通知不做延期處理。
廣西桂水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