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南側城市更新(連云老街片區)排水設施綜合改造提升
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山路南側城市更新(連云老街片區)排水設施綜合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連云港市連云區經濟發展局 以 連區經發【2024】5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連云港市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已落實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中山路南側城市更新(連云老街片區)排水設施綜合改造提升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該項目位于連云區連云街道。
2.1.2建設內容:本次工程建設內容為區域內排放體制為雨污水分流制,消除排水管網空白區約7.3公頃。新建DN150-400道路污水次、支管道4.1公里,污水收集入連云老街污水處理站處理達標排放;雨水收集至澗溝排入大海,新建DN300-500道路雨水管道2.8公里,澗溝整治5.6公里;建立遠程內澇實時監控的智慧水務系統,實現全天候監控。
非金屬排水管道最大設計流速宜為5m/s,金屬排水管道最大設計流速宜為10m/s;在設計充滿度下的最小設計流速采用0.6m/s,壓力管道的設計流速宜采用0.7m/s-20m/s;
設計重力流污水管徑為DN150~DN400;
小于 DN300的管道選用硬聚氨乙烯(PVC-U)管,DN300及DN400管道采用內肋增強聚乙烯(PE)螺旋波紋管(環剛度SN10),采用承插電熱熔連接。
對老街生活污水管網進行新建、完善,收集后污水就近排入附近市政污水管網中,最終排入污水處理廠:
(1)每戶設置單獨化糞池(樓房按一棟2座,自建房按一棟一座);飯店餐館等污水排放增設隔油池;
(2)新建宅前污水檢查井,并預留接入口;
(3)新建社區污水主管,主管沿社區道路或澗溝鋪設。
2.1.3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3229.28萬元,其中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28.26萬元,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3201.02萬元(含暫列金額:255.15萬元(此費用為不可競爭費用))
注:投標人投標總限價,分項報價(設計、施工)均不得超過以上各最高投標限價,否則作無效標處理。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 300 日歷天,其中設計工期30日歷天,施工工期 270 日歷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1.5質量要求:合格
具體質量要求為:
(1)設計質量必須達到國家關于建設工程或相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要求,并通過有關部門審查和批準;
(2)工程所有設備、材料等質量標準須符合發包人及有關圖紙、標準、規范要求。
(3)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1.6其他 :本標段是在初步設計完成之后的工程總承包(EPC)招標。
2.2招標范圍:中山路南側城市更新(連云老街片區)排水設施綜合改造提升工程總承包(EPC)所有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深化、施工圖設計、圖紙報審、施工期配合服務及后續相關配合服務;工程施工、相關設備材料采購與安裝等以及竣工驗收、缺陷責任期內的所有工作內容;法律、法規規定涉及到本項目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同時具有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或者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組成聯合體:
3.1.1設計單位具備:市政行業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或市政專業(排水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并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1.2施工單位具備: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的)。
3.2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須具備下列條件:
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
(1)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2)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
注: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3)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投標人、□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金額1100萬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EPC)項目或設計項目或施工項目。
注:①類似工程如為工程總承包(EPC)或施工業績:類似工程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缺一不可;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否則不予認可;時間認定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或投資額)以原始簽約合同價(合同書中注明的金額,不包括補充合同金額和工程變更金額等)為準。
②類似工程如為設計業績:類似工程的認定以提供的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設計合同、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或加蓋建設單位法人公章的施工圖合格證明材料)為準,缺一不可;時間認定以施工圖審查合格證時間為準;單項合同額(或投資額)以設計合同中反映的該工程造價為準。
③若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僅認可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承擔過的業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是聯合體牽頭人的企業員工。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工程規模、合同價款、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法人單位法人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④類似工程業績所有資料原件掃描上傳到投標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否則不予認可。
3.4投標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家,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
(5)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擔保的,應當以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擔保。以聯合體中牽頭人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擔保,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投標保證金由牽頭人提交。
3.6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1)本工程執行“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通報文件精神,凡是出現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監督主管部門限制準入的投標單位和項目負責人,且未解禁的視為資格審查不予通過;
(2)本工程招標工作遵照蘇建建管(2013)508號文:投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未被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投標、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不出借掛靠資質等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4)投標單位擬報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社保繳納憑證(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沒有加蓋社保部門公章或電子專用章的,均不予以認可,已退休仍在執業有效期內的可提供退休證明及聘用合同),社保繳納時間為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投標人確定的項目負責人須全程參與招投標過程(含開標、異議投訴等),本工程執行連建發(2021)336號文、連建發(2021)338號文;
(5)本工程招標工作執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告〔2018〕6 號文、蘇建招辦〔2022〕2號文,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投標人的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由招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進行查詢獲取。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合格情況采用信用承諾方式由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6)投標人須作出在施工現場安裝生物識別網絡管理系統,費用按照省住建廳公告(2019)19號文執行的承諾。(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7)本工程執行蘇建建管(2017)236號、蘇建建管〔2016〕214號文及相關問題解釋的規定,依法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招標投標時,除項目負責人外,其他現場人員不再要求明確;施工合同歸集時,項目負責人隨招投標系統自動導入施工合同歸集系統,其他關鍵崗位人員需在企業已注冊(或歸集)的人員庫中勾選后自動生成;
(8)本項目執行“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的要求。懲戒期限自網站上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開始,直至撤銷或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
(9)資格審查內容不得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10)根據電子化招標規定,不再接收和查看書面原件,請投標人將相關資料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或誠信庫,所有原件必須可追溯。
4. 招標文件的獲取(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報名下載完成)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 2024年 5 月 24 日至2024年 5 月 31 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方報名下載完成。
4.3潛在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隨時查看“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平臺”中有關該工程招標文件的答疑和相關內容。否則,由此引起的投標損失自負。
5. 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26日9時00分。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見面開標交易模式(具體方法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1評標
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方案規定的評分細則,對滿足招標文件實質要求的投標文件的各評審因素進行評審、比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評標委員會在推薦中標候選人時,如因投標人的評標價、綜合得分相同而影響排序,原則上綜合得分相同的應以評標價較低的優先,評標價相同及其它情形應以抽簽方式確定排序。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技術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11分 經濟標:工程總承包報價:86分 項目管理機構人員配置 2分 工程業績:1分 | |||
序號 | 評審項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
1 | 工程總承包報價(86 分) |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84分)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5分,評標價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1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開標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建設工程服務中心用搖號機現場抽取其中一種辦法。K值或Q1、K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現場通過搖號機隨機抽取確定。如在數值抽取過程中搖號機沒有抽取成功,則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再次通過搖號機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評標基準價的計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現場通過搖號機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 B,則: 評標基準價=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 ;Ql、Kl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現場通過搖號機隨機抽取確定。 K2=88%。 說明: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委評審錯誤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
投標報價合理性( 2分) | 1.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招標范圍相一致; 2.工程總承包報價是否與投標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相匹配; 3.工程總承包報價中的風險金計取是否明確、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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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 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 | ||
2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11 分) | 1.總體概述(1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施工實施計劃、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 | |
2.設計管理方案(2分) | 對以下內容進行綜合評審: 1.對項目解讀準確、設計構思合理。 2.設計進度計劃及控制措施。 3.設計質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設計重點、難點及控制措施。 5.設計過程對工程總投資控制措施。 | |||
3.采購管理方案(1分)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規劃(1分) | 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等內容進行評分。 | |||
5.施工的重點難點(1分) | 對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等內容進行評分。 | |||
6.施工資源投入計劃(1分) | 對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進行評分,計劃安排合理,提供詳細的勞動力配置計劃、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本項最高1分。 | |||
7.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1分) | 對采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情況進行評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1分) | 對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的使用等內容進行評分。 | |||
9.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陳述及答辯(2分) |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攜帶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參加現場答辯 具體程序如下: (1)核對項目負責人身份證明,宣布查驗結果,組織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 (2)評標委員會針對本次招標工程相關內容擬定答辯題目(兩道題),由項目負責人書面答辯(不得攜帶通訊工具),答辯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 (3)評委對各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答辯逐一進行獨立評分。 (4)擬派項目負責人于2024年6月26日11點前到達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提供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原件簽到,如不能及時到場,將視為棄權處理,此項不得分; (5)答辯形式采用閉卷(答辯過程手機等通訊設備全部關機)。 | |||
注: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采用暗標評審,請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中項目管理組織方案要求編制,上傳至投標工具的【貨物技術標】中。投標人的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編制須符合以下暗標的要求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點除外)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3.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不超過100頁。 | ||||
3 | 項目管理機構(2分) | 投標人擬派駐人員(不含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符合以下全部要求得2分,配備不全不得分。 施工管理人員: 1、施工項目經理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施工技術負責人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同時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設計管理人員: 1、道路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注冊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2、給排水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注冊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結構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國家一級注冊結構師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4、電氣專業負責人1名: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注冊證書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5、造價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及注冊咨詢工程師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6、地質勘查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及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7、規劃專業負責人1名:具有注冊城鄉規劃師同時具有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注:以上提供的人員不可重復計取,且須提供注冊證書、職稱證書、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必須由社保部門出具并加蓋社保機構章或社保機構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在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時間至少應當包括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投標文件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上傳至投標文件制作工具中,否則不得分。(一個專業、一人多證、或一本證書有多專業的僅計一次,不重復計取。) | ||
4 | 工程業績(1 分) | 1.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1分) | 2021年1月1日以來,投標人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在1100萬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項目(EPC)有一個得1分,本項最多得1分。 | |
| 注:(1)類似業績必須為工程總承包(EPC)業績,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招標項目提供)、合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竣工驗收證明須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共同蓋章,否則不予認可),缺一不可。類似業績認定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規模以合同為準。 (2)類似業績證明材料必須能清晰的表明類似工程的投標人名稱、項目負責人姓名、工程規模、工程內容、時間等需要明示的內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等不能明示,則需提供建設單位書面證明文件,證明文件上需加蓋建設單位法人公章,否則不予認可。 (3)資格審查業績不參與本項業績得分。 (4)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投標的,只對參加本次投標聯合體牽頭方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加分。 (5)如僅有類似工程總承包(EPC)業績設計部分乘0.8,如僅有類似工程總承包(EPC)業績施工部分乘0.7。 (6)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承擔過的工程總承包業績分值計算方法為:牽頭方按該項分值的100%記取、參與方按該項分值的60%記取。 (7)類似工程業績所有資料原件掃描上傳到投標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否則不得分。 | |||
7.2定標:評定分離法,定標方案詳見招標文件。
8.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連云港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9. 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標要求網絡上傳投標文件, 不再要求投標人準備紙質文件。
9.2依據蘇建招辦[2013]4號文相關規定,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因招標投標平臺故障導致投標人無法提交投標文件;或者在投標截止時間后,因招標投標平臺故障導致電子開、評標活動無法進行;或者開標結束后,因招標投標平臺故障導致無法評標時,招標人可以選擇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9.3對于制作工具中要求的且必填的項目,請投標人按實填寫;投標單位制作投標文件時如遇投標工具中投標格式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請投標單位按照招標文件中投標文件的格式要求編制一份完整的投標文件資料(暗標內容除外)添加在投標工具的【投標其他文件】中作為評審依據。如因投標人未按要求執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廢標)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9.4本次招標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進行制作,投標人務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進行制作。
9.5電子標書制作(本項目為工程總承包招標,標書制作采用貨物模板);廣聯達、國泰新點招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均已銜接國泰新點 7.0版招投標系統平臺,投標人可自行選擇使用。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連云港市連云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協鴻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連云港市連云區 地 址:連云港市海州區秦東門大街382號興億達大廈14樓
郵 編:222000 郵 編:222000
聯 系 人:孫工 聯 系 人:陳工
電 話:0518-82310261 電 話:0518-8234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