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平縣忠信鎮圩鎮漂浮物攔截壩工程變更公告
補充公告
連平縣忠信鎮圩鎮漂浮物攔截壩工程變更公告
各投標單位:
連平縣忠信鎮圩鎮漂浮物攔截壩工程[項目編號:[JG2024-0853] 于2024年2月21 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等媒體發布招標公告,為使本次工程招投標活動順利進行,現對招標文件作出如下更正:
原招標文件P1頁:
3.4.4造價負責人1人:必須具有二級或以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
內容更正為:
3.4.4造價負責人1人:必須具有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資格證書或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
原招標文件P14頁:
4)提供擬派本工程的造價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內容更正為:
4)提供擬派造價負責人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資格證書或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掃描件(或電子證書打印件)和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原招標文件P62頁:
5.4、提供擬派本工程的造價負責人的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內容更正為:
5.4、提供擬派造價負責人中國水利工程協會(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資格證書或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掃描件(或電子證書打印件)和有效身份證掃描件。
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與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為準。
招標人:連平縣忠信鎮人民政府
日 期: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