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受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關于福建日報兩會專版宣傳服務項目進行其他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關于福建日報兩會專版宣傳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KTZBDY-2024005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黃惠琳、陳東英
項目聯系電話:0591-87803505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采購單位地址:福州市晉安區華林路253號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李健妹 88015758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黃惠琳、陳東英 0591-87803505
代理機構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9號中閩天驁大廈第十三層02A單元
一、采購項目內容
1、邀請參加本項目協商的供應商名單如下:
合同包 | 項目名稱 | 供應商名稱 | 供應商地址 |
包1 |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宣傳處關于福建日報兩會專版宣傳服務項目 | 福建日報新聞發展有限公司 | 福州市鼓樓區華林路84號 |
2、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2.1、法定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
2.2、特定條件:無。
2.3、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協商,否則響應文件無效。
2.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不允許成交供應商進行分包、轉包。
3、采購文件的獲?。?/p>
3.1采購文件提供期限:與報名期限一致。
3.2購買地點: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9號中閩天驁大廈13層財務室)。
(1)可現場購買或通過電子郵件購買。凡通過電子郵件購買采購文件者須按公告提供的開戶名、開戶行、賬號及本公告的要求,電匯或轉賬相應的金額到本公司賬戶,同時將電匯或轉賬底單復印件及貴公司所要購買采購文件的項目名稱、采購文件編號、公司名稱、聯系人、聯系電話、手機、傳真、電子郵箱和公司地址填寫清楚并加蓋公章發至本公司電子信箱(2785972036@qq.com)。
(2)潛在供應商在購買登記表所填寫的信息須為真實、準確,且不具有任何誤導性。
3.3、采購文件售價:200元。
3.4供應商報名開始時間:2024年1月11日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月15日(公休、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時間)。
4、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及提交響應文件地點:
4.1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4年1月16日15時00分。
4.2提交響應文件地點:響應文件應于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到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9號中閩天驁大廈13層開標大廳),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將被拒收,并將其原封不動地退回供應商。
5、協商時間及協商地點:
5.1協商時間:與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一致。
5.2協商地點: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9號中閩天驁大廈13層評標廳)。
二、開標時間:2024年01月16日 15:00
三、其它補充事宜
報名費繳交銀行賬號
開戶名: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恒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營業部
賬 號:35050101100100000019
采購代理服務費繳交銀行賬號
開戶名: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信銀行福州江濱路支行
賬 號:7612110182600018475
四、預算金額:
預算金額:14.400000 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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