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海曙區稅務局物業管理及食堂服務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寧波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nbbidding.com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4年01月29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NBITC-202331162G
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海曙區稅務局物業管理及食堂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910.8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項目類型:服務項目
2、服務期限:三年(2024年2月21日至2027年2月20日)
3、采購內容:寧波市海曙區稅務局物業管理。寧波市海曙區稅務局機關以及集士港稅務所、鄞江稅務所、望春辦公區、段塘稅務所等場所;物業管理內容包含保安服務、保潔服務、應急保障服務、設備維修(電梯、空調等專業設備除外)、水、電、監控、消防報警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室外花木綠化養護、大樓公共設施工程維修、區域內道路交通、車場管理、消防安全、會議服務、食堂服務和其它服務等,要求配置物業人員不少于44人。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本項目(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印發)有關規定,本項目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實現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若投標人為大型、中型企業,需采取分包合同方式,要求獲得采購合同的供應商將采購項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給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業并簽訂分包意向協議。分包給中小企業的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30%(不含)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標人為小型、微型企業,可以單獨投標。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若采取接受分包合同方式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分包各方必須簽訂分包意向協議,明確分包人和分包意向單位各方權利、義務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等;(2)分包意向協議中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證明材料/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4.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4年01月08日 至2024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寧波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網站www.nbbidding.com
方式:我公司招標文件以電子文本形式出售,投標人應在規定的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內在我公司網站(www.nbbidding.com)登錄注冊賬號后免費獲取招標文件。注冊咨詢電話:0574-87386429。未在規定的招標文件提供期限內或未按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其投標將被拒絕,并不得對招標文件提起質疑投訴。
售價:¥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標文件售價總和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4年01月29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
開標時間:2024年01月29日 14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寧波市江北區環城北路西段207弄19號世茂茂悅商業中心1號樓七樓開標大廳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子包號的投標;
2、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同一子包的投標。
3、未按本公告要求獲取采購文件者的投標將被拒絕。
4、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等政府采購政策。
5、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有關信息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公布,公布信息視同送達所有潛在供應商。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海曙區稅務局
地址:寧波市海曙區吳家路117號
聯系方式:應老師,聯系電話:0574-8719161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寧波市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寧波市江北區環城北路西段207弄19號世茂茂悅商業中心1號樓八樓
聯系方式:呂赟、鄭皓、潘順吉,0574-87520541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鄒老師
電 話: 0574-87453585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