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公安局水毀恢復重建項目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高碑店市公安局水毀恢復重建項目EPC總承包已由高碑店市行政審批局以高行審招標核【2024】1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高碑店市公安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財政配套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高碑店市公安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外墻粉刷約21520.50㎡、內墻粉刷29831.71㎡、粉刷或更換頂棚約12045.80㎡、增加屋頂彩鋼頂及更換屋頂防水約17863.44㎡、修復室內地面約3402.464㎡、修復室外地面約3934.31㎡、修復粉刷圍墻約6272.15㎡及附屬設施建設。
建設地點:高碑店市
招標估算額:1474.74萬元。
計劃工期:92日歷天,設計工期:10日歷天,施工工期:82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3月1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質量標準
設計要求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地方現行有關設計標準、規范要求,設計文件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深度并滿足招標人功能性要求,通過施工圖紙審查。
施工要求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驗收標準合格要求。
2.2招標范圍:本次招標為高碑店市公安局水毀恢復重建項目EPC總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范圍內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試運行及整體移交、工程質量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質量保修等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具備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2)設計資質:需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3)施工資質: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的企業。
3.1.2業績要求:提供一項已完工的類似建筑工程或維修改造的施工或總承包或epc項目,該項業績由牽頭人提供。(投標文件中需同時附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上截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以合同標注的竣工日期或竣工驗收單日期為準企業業績與項目經理業績通用。)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則為聯合體全部成員)提供2022年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標人提供成立至今的經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當年無財務審計報告則提供當年的財務報表或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文件)。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如仍在處罰期內,則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評審專家評標期間自行網上查詢。如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均應滿足)
3.1.5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特別說明:本項目投標文件技術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
3.1.6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1)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提供一項以項目經理身份提供的已完工的類似建筑工程或維修改造的施工或總承包或epc項目。(投標文件中需同時附中標通知書、中標公示網上截圖、合同協議書掃描件,以合同標注的竣工日期或竣工驗收單日期為準。)
(2)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可與項目經理為同一人):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3)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具備貳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
(4)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須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本單位的2023年7月至今連續3個月的養老保險對賬單或社保繳費證明掃描件。
。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不得超過2家單位,否則按無效處理。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投標的以施工單位為牽頭單位。(1)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2)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標段中投標;(3)聯合體組成后不得再發生變化;(4)聯合體投標的,按照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及承擔內容認定各自相對應的資質要求。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01-30 09:00至2024-02-04 17:00(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及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同時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 元,售后不退。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02-19 09:00: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招標通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 |
高碑店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機構: | 河北匯盈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碑店市團結東路93號 | 地址: | 保定市樂凱北大街3555號B座 |
郵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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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071000 |
聯系人: |
劉長海(異議受理人) |
聯系人: | 靳雅紅 |
電話: |
13333128288(異議受理人聯系電話) |
電話: | 0312-3336684 |
傳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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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ggzy.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