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行唐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2023年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已由行唐縣行政審批局以 行審批[2023]82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行唐縣農業農村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資金+政府配套,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行唐縣農業農村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石家莊市行唐縣上碑鎮鎮區楊村、西北街村、東北街村、西街村、西南街村、東南街村、東街村7 個行政村。
2.2建設規模:該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上碑鎮鎮區7個行政村污水管網64040米、一體化泵2座及配套工程。
污水管網設計管徑DN300鋼帶增強聚乙烯波紋管,長度28750米,管徑DN400鋼帶增強聚乙烯管道(PE100)1835米,De110聚乙烯管道(UPVC)28500米,塑料預制排水檢查井1768座,Φ800混凝土模塊檢查井620座,Φ900壓力檢查井11座,一體化泵站2座,道路破損及修復35310㎡。
2.3招標范圍:經審定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的全部內容。
2.4計劃工期:210天
2.5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合格(達到《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由招標人或代理公司以開標當日投標截止后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3.3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3.4其他要求:(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2)項目經理及項目班子成員需提供近一年的養老保險,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 12 月 28 日 00 時 00 分至 2024年 1 月 16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下同),登錄優招標電子招投標平臺、石家莊公共資源交易網同時下載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并及時查看有無澄清、補遺、修改等文件,潛在投標人如未及時下載相關資料或未獲取到完整的資料,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17日 上午09: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 優招標電子招投標平臺上傳經 CA 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在線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前,投標人應當使用投標客戶端及CA為投標文件加密。未按規定時間和方式提交電子文件,因投標人的原因導致電子投標文件不能打開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河北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優招標電子招投標平臺、石家莊公共資源交易網、行唐縣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投標人因輕信其他組織、個人或媒體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損失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概不負責。
7.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行唐縣農業農村局
地 址:石家莊市行唐縣玉城西大街12號
聯 系 人:韓期
電 話:0311-82695880
招標代理機構:河北品泓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維明南大街266號恒大城4號商業辦公樓1-615
聯 系 人:郝工
電 話:17736913146
特別提醒:本項目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施工組織設計)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施工組織設計)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
鄭重公告: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冀建招辦【2018】15號《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對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阻礙投標、惡意競標、強攬工程、串標、圍標、陪標、索要不合理評標報酬等下列涉黑涉惡涉亂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直接移交市掃黑除惡辦公室處理:1投標人提供虛假銀行保函行為;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潛在投標人以及有關部門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阻止、勸退、阻礙其他投標人投標的行為;3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4出借或借用資質投標的行為;5通過串聯的方式串標、圍標、陪標,組織或參與多家公司集體投標,形成投標團伙,排擠競爭對手和其他潛在投標人的行為;6采用威脅、利誘、脅迫等方式在評標結果確定前買賣投標文件或者誘使他人加入投標團伙的行為;7投標人偽造人員證件、企業證照、單位公章、社保證明等行為;8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的行為;9投標人中標后故意放棄中標,將工程轉賣給其他投標人的行為;10以要挾、脅迫、恐嚇、欺壓等形式強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強行供貨或提供服務的行為;11采用打、砸、搶等方式阻止其他人進入評標現場毀壞他人投標文件的行為;12個別投標人鼓動其他投標人代表圍堵招標人、招標代理、評標專家的行為;13評標專家不按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評標,惡意廢標的行為;14評標專家在評標過程中故意拖延評標時間、或評標結束后拒不簽字以索要高額評標報酬的行為;15招標代理在評標過程中以投標文件有瑕疵為由向投標人索要不合理費用的行為。16其他擾亂招投標活動的行為。從涉黑涉惡線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重點圍繞7個方面開展:(一)招標人在招標文件設置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招標人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二)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三)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掛靠、借用資質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四)投標人以暴力手段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強攬工程;(五)投標人惡意舉報投訴中標人或其他潛在投標人,干擾招標投標正常秩序;(六)中標人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中標項目肢解后分別轉讓給他人,以及將中標項目違法分包給他人;(七)黨政機關、行業協(學)會等單位領導干部或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招標投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