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江路與328國道交叉口堵點改造工程監理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揚子江路與328國道交叉口堵點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揚州市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揚子江路與328國道交叉口堵點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揚行審投資發[2023]111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揚州市市政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匯誠投資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位于揚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北起華建雅筑小區大門向北約120m處,向南延伸途徑興揚路、G328、中心河、G40滬陜高速及高橋河,終于揚州南互通交叉口。
2.2 建設規模:本次改造道路全長約1280米,用地面積約79453平方米,道路紅線寬60米,雙向十車道(主六輔四),其中主路道路等級為城市主干路標準,設計時速60km/h,輔助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設計時速40km/h。
2.3 招標范圍:設計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所有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過程監理服務。
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項:(1)投資控制;(2)工期控制;(3)質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組織協調;(8)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4 監理服務期: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責任期服務(施工工期150日歷天),本工程計劃開工時間以招標人開工令為準。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69.312萬元
2.6 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共1個標段
2.7 其它: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
3.4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3.5本次招標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格 ;
3.7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要求:3人
專業監理工程師3人【其中主專業監理工程師1人,專業要求: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橋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方向)、公路施工與養護、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給水排水工程等相近或相關專業;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2人,專業要求:測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電氣工程、園林綠化等相近或相關專業(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其中一人負責安全監理】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即可,無需提供學歷專業;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類其他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擔任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專業認定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配套專業監理工程師專業認定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
3.8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 2人 ;
3.9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項目總監必須經投標人任命。項目總監無在手工程或符合揚建工(2014)8號文的相關規定,且項目總監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10 其它要求:
3.10.1 投標人2023年 7月至2023 年 9月為總監理工程師、授權委托人正常繳納養老保險。(對于新辦企業,可不提供三個月養老保險,養老保險提供的起始時間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應提供由勞動部門出具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當地社保管理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件規定;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3.10.2投標人沒有被“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蘇”(www.jscredit.gov.cn)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號)”的要求,增加對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措施。(1)評標中的懲戒措施,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薦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2)中標人確定的懲戒,在中標候選人公示至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的期間,公示的中標候選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并重新確定中標人。招標人確定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投標人為中標人的,中標結果無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信用中國”和“信用江蘇”網站予以公示。
3.11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評標辦法
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
5.2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江蘇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5.3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7.0版本 ”
5.4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標人自行選擇與交易系統對接成功的供應商產品(即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向社會公開征集發布并在響應方端提供下載的市場化“投標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應費用。
6.投標文件的遞交及其他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3 年 10 月 26 日 9時 30 分。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接受。
6.3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各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自行在“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7.0 版—響應方”上傳電子投標文件 。
6.4 投標地點:登錄不見面開標系統V2.0
7.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本工程采用“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7.0 版本”進行招投標活動。
8.聯系方式
招標人:揚州市市政建設處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匯誠投資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揚州市史可法路 37 號 地 址:揚州市邗江北路68號
郵 編: 郵 編: 225009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張琴
電 話: 電 話: 0514-80827735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2023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