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專職監管質量檢測和咨詢服務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江蘇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設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專職監管質量檢測和咨詢服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位于淮安市、鹽城市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工程包括2022年度續建工程、2023年度新開工程、2024年度計劃開工工程。
2.2.1 2022年度續建工程
淮安境內:共2個標段,河道3標(樁號7+200~13+100)、河道4標(樁號13+100~15+300);
鹽城境內:共3個標段,河道1標(樁號66+200~68+200)、河道2標(樁號114+000~120+300)、河道3標(樁號120+300~126+500)
2.2.2 2023年度新開工程
樞紐工程:濱海樞紐、濱海樞紐南船閘管理用房,淮安樞紐。
淮安境內:共6個標段,河道5標(樁號15+300-19+300,含朱橋泵站、涵洞、臨時機口等)、河道6標(樁號19+300-23+300)、河道7標(樁號23+300-26+000)、河道8標(樁號30+875~32+860),和平南站、宋潮站、宋潮涵洞、楚州泵站土建施工及設備安裝,淮揚路高架橋工程。
鹽城市境內:共6個標段,2023年度河道1標(樁號68+200~70+900)、河道2標(樁號72+900~77+400)、河道3標(樁號77+400~82+000)、河道4標(樁號82+000~84+000),114+000~126+500段深泓坡腳石籠防護及輸電線路塔基防護工程,陶圩河閘站、西排河涵閘、陳濤地龍土建施工及設備安裝。
2.2.3 2024年度計劃開工工程
樞紐工程:淮阜樞紐,海口樞紐。
淮安市境內:擬開工樁號32+860-35+650、35+650-36+680、36+680~37+900河道工程,古鹽河站、清安河站、新澗河站等建筑物工程。
鹽城市境內:擬開工阜寧境內16.1公里河道工程及其范圍內張馬大溝閘站、川里河閘站、躍進河涵閘等3座穿堤建筑物,潮河閘站、戴舍大溝涵閘、馬集大溝涵閘、蘆楊泵站、蘆楊地龍等5座穿堤建筑物,淮阜漫水閘交通橋。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專職監管質量檢測,具體工作內容為:檢測范圍為上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工程;檢測單位按照委托人下達的檢測計劃要求,對原材料、中間產品、工程實體等進行檢測,同時提供檢測相關咨詢服務工作,具體要求詳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4本合同項目服務期限:服務期12個月(365天)。計劃于2024年1月進場,根據工程專職監管需要及時開展質量檢測、咨詢服務并編制檢測計劃和報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巖土工程甲級、混凝土工程甲級、量測甲級、金屬結構甲級、機械電氣甲級資質;具有省級以上計量行政主管部門的計量認證資質證書。
(2)業績要求:近5年(2018年12月1日以來、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承擔過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服務的業績(附合同協議書)。
(3)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4)項目負責人要求:擬任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從業資格或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及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5)其他要求: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上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2024年度工程中承擔施工單位自檢的單位投標(須在“承諾函”中提供承諾)。
3.3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招標項目為電子招標投標,從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北京時間,下同)為招標文件發售期,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招標文件發售期滿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請各投標人于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時間前在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臺)中建立企業投標信息資料庫,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正確性由投標人承擔責任;
(2)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須辦理投標所需的電子CA及簽章(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相關下載)。
4.2獲取招標文件
完備上述準備工作后,在第4.1款規定的招標文件發售期內登陸江蘇省水利工程建設交易平臺(具體要求見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水利工程—登錄)下載獲取招標文件及其附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月17日10時00分。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線上文件),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5.2遞交方式及開標模式
5.2.1電子投標文件向本交易平臺遞交。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5.2.2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參與開標(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一窗受理、一網通辦”綜合服務系統—投標單位—不見面開標大廳)。
5.2.3投標人對開標有異議的,應當在開標現場提出,招標人當場予以答復,并制作記錄。開標結束后投標人不得對開標事項再提出異議。
5.2.4首次參與“不見面”開標的投標人請確保CA證書為適用版本,并提前(開標前兩天以上)使用CA測試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如遇顯示用戶名和密碼不匹配或其他異常情況無法登錄,請及時聯系翔晟客服(工作時間8:30-20:30),進行遠程CA證書升級,客服電話: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錄江蘇省“不見面”交易大廳后系統出現問題,請及時聯系新點客服,客服電話: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統相關問題,請及時聯系江蘇百盛,客服電話: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場。
7.評標標準和方法
7.1評標方法:綜合評估法。
7.2資格評審標準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1.營業執照 | 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
2.資質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1)項規定 |
3.業績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2)項規定 |
4.財務要求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3)項規定 |
5.項目負責人資格 | 符合招標公告第3.1(4)項規定 |
6.社會保險 | 項目管理機構所有人員(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須提供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從投標人本單位參保的社保繳費證明。 |
7.聯合體投標人 | 符合招標公告第3.2項規定 |
8.不存在禁止投標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
最高投標限價:91.97萬元,其中檢測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85.97萬元,檢測咨詢服務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6萬元。超過最高投標限價和分項限價的投標將被否決。
7.3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評標基準價;
T—總報價最高投標限價;
β—T在評標基準價中所占的權重,為70%、75%、80%,三者其一,在開標會上隨機抽取產生;
B—投標人有效報價的平均值,指剔除被否決的投標以及低于最高投標限價92%的投標后,剩余投標人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①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②當剩余投標報價個數>5時,B為所有剩余投標報價剔除最高價、最低價各若干后的算術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報價個數各為:剩余投標報價個數×20%(四舍五入取整數值)】。當全部有效標的投標報價均低于最高投標限價92%時,取B=最高投標限價×92%。
本次招標特別約定: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確認后,評標基準價不因為質疑、投訴、復審等情形而改變(糾正評標委員會計算錯誤的除外)。
7.4分值構成
總分為100分:詳見7.5。
7.5評分因素與評分標準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
2.2.4 (1) | 商務評分標準 | 檢測單位資信 | 具備有效的ISO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體系認證證書的,有1個得1分,最多得3分。 | 3 | |
單位業績評分標準 | 檢測單位業績 | 近5年內(即2018年12月1日以來,時間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服務單項合同金額40萬元及以上的業績的,有1個加2分;本項最多得2分。 提供1.合同協議書;2.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3.能反映工程規模及特征的有效證明(初步設計批復或招標公告)。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關評分標準的,需要提供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 若項目負責人業績、技術負責人業績、單位業績任意二者之間為同一業績的,不可兼得,計分順序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單位。 | 2 | ||
2.2.4 (2) | 服務實施方案 | 檢測及咨詢服務大綱 | 檢測(含擬專業分包的內容)及咨詢服務大綱重點突出,針對性強,最高得12分,有缺陷扣0.1~4.8分,無描述不得分。 | 12 | |
檢測依據、檢測方法 | 檢測依據全面、符合現行有效標準、規范,檢測方法科學合理,最高得6分,有缺陷扣0.1~2.4分,無描述不得分。 | 6 | |||
檢測工作保證措施 | 檢測(含擬專業分包的內容)及咨詢服務工作的各項保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檢測精度的技術措施,檢測進度計劃及保證檢測進度的管理措施,檢測工作質量與服務保證措施,咨詢服務的全面性、專業性的保證措施,安全生產保證措施等)齊全完善有效,最高得10分,有缺陷扣0.1~4分,無描述不得分。 | 10 | |||
合同管理、檔案管理 | 合同管理、檔案管理制度完善,最高得5分,有缺陷扣0.1~2分,無描述不得分。 | 5 | |||
本項目的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措施 | 本項目的重點難點分析及對策措施合理且有針對性,最高得10分,有缺陷扣0.1~4分,無描述不得分。 | 10 | |||
2.2.4 (3)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本工程采用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的計算見本章第7.3款。 投標價(算術修正后,下同): ①投標報價(算術修正后,下同)在評標基準價的98%~100%(含98%、100%)范圍內的得28分; ②投標報價高于評標基準價100%的,每高1個百分點,在28分基礎上扣1分; ③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98%的,每低1個百分點,在28分基礎上扣0.5分。 保留小數點后2位數字,小數點后第3位數字“四舍五入”,采用內插法計算。 | 28 | ||
2.2.4(4) | 項目負責人素質評分標準 | 項目負責人素質 | 1.項目負責人具有全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且具有水利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得2分。(提供資格和職稱證書) 2.近5年內(即2018年12月1日以來,時間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服務單項合同金額40萬元及以上的業績且擔任質量檢測項目負責人,有1個得2分;本項最多得2分。 提供:1.合同協議書;2.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3.能反映工程規模及特征的有效證明(初步設計批復或招標公告)。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關評分標準的,需要提供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 若項目負責人業績、技術負責人業績、單位業績任意2者之間為同一業績的,不可兼得,計分順序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單位。 | 4 | |
技術負責人素質 | 1.技術負責人具有全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且具有水利類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得2分;具有全國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且具有水利類工程師職稱得1分。(提供資格和職稱證書) 2.近5年內(即2018年12月1日以來,時間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日期為準),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服務單項合同金額40萬元及以上的業績且擔任質量檢測項目負責人或者技術負責人,有1個得2分;本項最多得2分。 提供:1.合同協議書;2.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3.能反映工程規模及特征的有效證明(初步設計批復或招標公告)。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關評分標準的,需要提供加蓋業主公章的證明材料。 若項目負責人業績、技術負責人業績、單位業績任意2者之間為同一業績的,不可兼得,計分順序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單位。 | 4 | |||
資源配置評分標準 | 人員配置 | 1.項目組人員專業類別(巖土、混凝土、量測、金屬結構、機械電氣)齊全,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或者工程師以上職稱,完全滿足上述要求的得8分,項目組人員每少1人扣1分,扣完為止。須提供相關人員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其中對于提供職稱證書的,巖土、混凝土、量測、金屬結構、機械電氣等5個類別的專業應符合《水利部關于水利工程甲級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有關事項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18號)附件1《各專業類別可使用的技術職稱證書專業清單》要求。 2.項目組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除外)中具有高級職稱每名得1分,最高得4分。 須提供相關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 | 12 | ||
儀器設備 | 主要試驗檢測儀器及專用設備、車輛能滿足本工程質量檢測業務需要,最高得4分,有缺陷扣0.1~1.6分,無描述不得分。 (投標人須對照檢測內容列出儀器設備名稱型號,同時提供發票和有效期內的檢定證書掃描件) | 4 | |||
合計 | 100 |
8.發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水利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省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建設管理局
地址: 淮安市淮安區漕運鎮淮安抽水站區院內
聯 系 人:顧先生
電 話:0517-85964212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85號江虞賓館4樓
聯系人:張焱
電話:025-83581346、025-83581352
電子郵件:4095603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