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市清畢路第六中學防澇除險建設項目答疑澄清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黔西市清畢路第六中學防澇除險建設項目”進行澄清,澄清內容如下:
1. 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中“主要管理人員要求”中的第(2)項、第(3)項不作為資格審查條件,因該項在該位置屬于編制工具中的固定模板,在編制時無法進行刪除,故該項投標人無需提供。
以上內容均已更正,請各潛在投標人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為準。
本次答疑澄清同時在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貴州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發布,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下載更正后的答疑澄清文件,如未下載造成的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特此通知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市建壯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編輯:gui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