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KTZBG-2023163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2022年度作戰訓練裝備器材項目十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事項1:原招標文件《第四章 資格審查與評標》二、評標7、評標方法和標準(3)各項評審因素的設置如下:②F2為技術因素中1、技術和服務要求響應情況:“8、根據投標人所投“移動發電機(A款)”產品的功率在滿足≥5W情況,進行評分:5W<功率<5.5W的得1分;5.5W≤功率<6W的得1.5分;功率≥6W的得2分;滿分2分。須提供合格的檢驗(測)報告予以佐證,檢驗(測)報告須帶“CMA”標識,否則不得分。”,現更正為:“8、根據投標人所投“移動發電機(A款)”產品的功率在滿足≥5kw情況,進行評分:5kw<功率<5.5kw的得1分;5.5kw≤功率<6kw的得1.5分;功率≥6kw的得2分;滿分2分。須提供合格的檢驗(測)報告予以佐證,檢驗(測)報告須帶“CMA”標識,否則不得分。”。
事項2:原招標文件《第四章 資格審查與評標》二、評標7、評標方法和標準(3)各項評審因素的設置如下:②F2為技術因素中1、技術和服務要求響應情況:“10、根據投標人所投“移動發電機(B款)”產品的功率在滿足≥3W情況,進行評分:3W<功率<3.5W的得1分;3.5W≤功率<4W的得1.5分;功率≥4W的得2分;滿分2分。須提供合格的檢驗(測)報告予以佐證,檢驗(測)報告須帶“CMA”標識,否則不得分。”,現更正為:“10、根據投標人所投“移動發電機(B款)”產品的功率在滿足≥3kw情況,進行評分:3kw<功率<3.5kw的得1分;3.5kw≤功率<4kw的得1.5分;功率≥4kw的得2分;滿分2分。須提供合格的檢驗(測)報告予以佐證,檢驗(測)報告須帶“CMA”標識,否則不得分。”。
事項3:原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12月13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現更正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3年12月18日 09點00分(北京時間)”。
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9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其他內容不變,以上更正內容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各投標人均具有約束力。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福建省消防救援總隊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北二環西路196號
聯系方式:高助理、0591-87089627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福建康泰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樓區湖東路169號中閩天驁大廈第十三層02A單元
聯系方式:樊淑貞、陳東英 0591-8780350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樊淑貞、陳東英
電 話: 0591-878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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