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有效的資質證書(根據有關文件精神,投標人的企業相關證書到期的,均按該證書的發證機構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最新文件執行(如自動順延或推遲辦理延期業務的通知),投標人必須將相關文件附在該證書后面中,證明在開標日繼續有效); (3)擬委派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為在本單位注冊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或二級注冊建造師,應持有住建部門印發的在使用有效期內的有效電子注冊證書(根據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粵建市函〔2023〕469號)文件精神,二級注冊建造師可隨注冊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執業),同時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擬委派擔任本項目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中級以上(含中級)技術職稱; (5)擬委派擔任本項目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備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且不少于1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