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對申請人資質要求:具備《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以上(含叁級)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以上(含乙級)資質。 備注:資格審查條件附錄1至附錄7 3.1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應資質、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 在本次招標中,每個投標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但只允許中1個標。 3.4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參加投標;若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按否決其投標處理。 注:①單位負責人是指: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 股本總額的50%以上的絕對控股、相對控股或協議控股;③管理關系是指: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的其它單位之間存在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3.5 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投標人,均按否決投標處理。 3.6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關于企業和人員證書有效期均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最新的文件執行,投標人須附相應文件在投標文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