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標企業應具有的條件 3.投標企業的其他要求 全部標段:3.1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持有合法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 3.2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須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備相應能力;; 3.4擬任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項目經理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委派; 3.5擬任總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證; 3.6未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或被有關部門實行聯合懲戒的,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若為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須通過注冊驗證);投標人無不良行為記錄,投標人應在“信用中國”網站 — “信用信息”欄目查詢并免費下載,也可使用具有國家認可資質的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信息報告,附在投標函后面上傳到工程交易平臺系統,在開標現場公示。 3.7擬投入項目部人員:不少于15人。項目班子管理人員及技術人員主要包括:項目經理1人、總設計負責人1人、技術負責人1人,施工員2人,專職安全員不少于4人,質量員2人,勞資專管員1人,資料員1人,其他人員自行配置。投標人須以 PDF格式在投標文件中提供項目組所有人員社保信息(須附“驗真碼”或社保繳費證明的網址、用戶名和密碼); 3.8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牽頭人必須為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的進度、質量、造價的全面控制,其它形式不接受,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 (2)報名時,以牽頭人報名為準; (3)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4)聯合體各方不得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