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同時具備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甲級(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 4、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5、未被暫停或取消濟寧市范圍內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 6、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投標人不得為失信被執 行人(以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評標委員會在開標當日通過“信用中國”網站( /)查詢的記錄結果為準)(以聯合 體投標的,聯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體視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標人應對屬于限制參與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失信 被執行人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接受聯合體; 8、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9、投標人投標截止時間前須通過“濟寧市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冊驗證報送企業 基本信息。(若是組成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所有成員均須通過注冊驗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