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的其它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等法人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1)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證書》(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總公司(總所)出具給分支機構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總所)和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執業證)掃描件。已由總公司(總所)授權的,總公司(總所)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支機構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
2) 投標人具有《會計師事務所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通過財政部門或證監部門備案。(提供有效的許可證復印件或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從事證券服務業務會計師事務所名錄”截圖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2)參與政府采購項目投標的供應商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由投標人在《政府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3)參與本項目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以及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由投標人在《政府投標及履約承諾函》中作出聲明);
【注: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中“信用服務”欄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被執行人”“中國 ”中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深圳信用網”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購監管網”為供應商信用信息的查詢渠道,相關信息以開標當日的查詢結果為準。信用信息查詢記錄應當作為項目檔案材料一并保存。】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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