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
2、投標人可以是本次招標貨物制造商,也可以是本次招標貨物制造商唯一有效授權的非制造商。
(1)如投標人是制造商,投標人必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 級及以上資質(或仍在有效期內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電梯)-曳引式客梯 C 級以上資質),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包含電梯安裝、修理(或提供仍在有效期內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電梯)-安裝、維修 C 級及以上資質)。
(2)投標人非制造商時,還應提供:①制造商營業執照掃描件;②承諾中標后提供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有效授權證明文件;③電梯制造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電梯制造)-曳引驅動乘客電梯(含消防員電梯)B 級及以上資質(或仍在有效期內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電梯)-曳引式客梯 C 級以上資質);④投標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許可項目包含電梯安裝、修理(或提供仍在有效期內的原《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電梯)-安裝、維修 C 級及以上資質)。
注:若本項目電梯安裝維修由電梯制造商負責,第④項可提供制造商的相應資質證書,但須同時提供制造商負責本項目電梯安裝、維修的承諾(格式自擬)。
(3)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
注:電梯制造商的電梯制造許可資質參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 第 3 號文)中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目錄要求,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不體現許可等級的(其中許可參數“-”表示沒有參數限制),可同時提供前一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予以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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