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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評標辦法→評標辦法前附表2.2.2(1)商務標→資信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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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前)完成的類似工程勘察項目情況表、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如有)
評分規則:
【備注:①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②完成的業績以施工圖審查合格報告為準,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業績以簽訂的工程勘察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為準。③評分規則由招標人自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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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近3年(2019年1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前)完成的類似工程勘察項目情況表、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如有)。
評分規則:投標人承接過總建筑面積不低于5萬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勘察項目,每個得4分,滿分4分。【備注:①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項目,并標明序號;②完成的業績以施工圖審查合格報告為準,正在實施和新承接的業績以簽訂的工程勘察合同或中標通知書為準。③評分規則由招標人自擬。】
2、資質條件(20分):投標人具有巖土工程(巖土工程勘察)專業甲級資質或巖土工程專業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的,得20分。
3、體系認證(6分):投標人同時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得6分。
4、獲獎情況及其他(20分):
①近三年投標人獲得過市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優秀工程勘察設計成果工程獎項的,每項得2分,滿分12分;
②投標人獲得過國家優秀工程勘察金獎的,得8分。獲得過國家優秀工程勘察銀獎的,得4分。(經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評選委員會評選的)
近三年內如有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不良記錄(包括通報批評、嚴重警告批評等)的此項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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