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供應商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范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
(五)近三年內,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https:// /)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被列入中國 (http:// /search/cr/)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清單。 |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
(七)未通過準入的供應商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八)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
(九)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證書或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證書的復印件。 |
(十)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復印件。 |
(十一)供應商須具備有效期內的ISO20001服務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復印件。 |
(十二)供應商須具備自2022年1月1日起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至少2個(含)以上,合同金額不少于300萬元人民幣的數據中心配電及暖通類維護服務實施案例。(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首頁、尾頁、簽字蓋章頁、金額內容頁,必要時提供原件備查)。 |
(十三)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
(十四)不允許分包、不允許轉包。 |
(十五)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