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供應商所提供的定制家具應符合現行國家、行業標準及相應的技術規范要求。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一)供應商應具備的資質
1.營業執照有效,且具備標識、標牌設計、制作、安裝等相應經營范圍,無行業資質證書要求。
2.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需滿足的數量、質量/技術規格
詳見標識標牌清單。
四、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1.供應商根據圖紙和需求清單為休息室內各區域設計并制作標識標牌并交貨。
2.售后要求
(1)售后需符合國家三包政策,各產品應提供相應的質保期限;
(2)供應商提供相關售后服務方案、質量控制以及產品相關檢測報告;
(3)產品自最終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內因產品自身質量出現問題供應商免費進行維修;
(4)供應商保證所提供的產品經正確安裝、合理操作和維修養護在其使用壽命期限內具有滿意的性能,并保證不論是否在保修期內,對由于產品的設計、工藝或材料的缺陷而發生的任何故障負責。
3.運輸要求
(1)供應商將產品運至烏魯木齊機場T4國航休息室,運費、保險費及運輸途中所有責任由供應商承擔;
(2)供應商根據產品特性與要求,對產品運輸采用保護措施并使用適宜長途運輸的堅固包裝,確保產品無損到達交付地點。
4.本項目不含稅最高限價144182元。
五、驗收標準
1.采購方與供應商應在產品安裝地點進行標識標牌驗收工作,確認無誤后雙方簽署驗收證書;
2.若檢驗時發現產品數量不足、規格與合同約定的要求不符合或產品有損傷,供應商應及時補足或更換,相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
建議合同期限:36個月
標識標牌最晚交付時間:2025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