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2)服務內容
根據本次項目要求成立項目工作組;開展項目盡職調查工作,詳細了解相關項目基本情況;初步擬定項目實施方案及具體工作計劃;與委托方就項目背景、基本方案,已進行的前期工作、目前工作的主要進展情況進行溝通交流。同時就項目后續運營事項進行初步交流,結合戰略規劃及業務現狀,對項目實施必要性進行探討及論證;對于酒店賓館業開展行業研究,并結合重慶國航大廈區位以及運營情況,開展周邊同區域酒店市場調研及對標分析;結合項目現有運營情況梳理、市場調研及分析論證,明確資產盤活路徑方式,及引進合作方、后續實施方案等重大關鍵事項;出具資產盤活實施方案,并協助編制項目相關匯報材料;結合出具的相關實施方案,根據需要編制職工安置方案,配合開展職工安置相關政策宣貫等工作。
(3)進度需求與服務期
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采購人要求的所有工作,提交成果通過采購人驗收。項目進度計劃結合項目工作內容以及服務階段,該項目具體推進計劃如下:
工作階段
|
所需時間
|
工作目標
|
工作內容
|
方案研究階段
|
7~10個工作日
|
開展盡調及訪談
|
對相關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及訪談工作。
|
項目所處行業調研研究
|
結合酒店行業及運營定位等開展行業及市場調研研究。
|
15~20個工作日
|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
|
結合盡調所獲取資料、行業調研研究結果等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職工安置方案、招商方案及其他相關材料。
|
10個工作日
|
完善修訂報告
|
在采購人組織內部相關單位對項目可研報告進行研究之后,需結合論證意見修改完善可研報告以及其他方案。
|
5個工作日
|
出具報告
|
通過采購人內部審議決策
|
備注:以上工作事項部分可同步開展工作,且所需時間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采購人需求進行調整。
(4)服務要求及質量控制
①服務要求
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要求,同時滿足采購人要求。
②質量控制
從定期成果交付、定期與非定期溝通、階段性成果匯報三個主要方面對項目研究質量進行把控。具體如下:
定期成果交付。咨詢單位應按周提交中間成果。在項目既定節點(主要為階段性節點),咨詢單位應提供正式報告。如項目工作進度偏離項目計劃,咨詢單位應以書面形式進行補充說明。如研究成果不及預期(以采購人決策為主),采購人有權終止與相關單位的合作。
定期和非定期溝通。建立正式會議溝通機制(如按月),咨詢單位進行項目成果展示和溝通,由采購人和咨詢單位共同把控研究質量。同時,根據項目需要,咨詢單位可與采購人對接部門進行不定期溝通,以確保項目各項研究工作順利、有序開展。
階段性匯報。按照項目階段性成果交付節點,咨詢單位應向采購人提交正式報告,由采購人組織正式匯報。基于匯報情況,由采購人與咨詢單位共同確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5)驗收標準
形成調研分析成果,形成具體可研報告,通過公司重要會議審議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