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電力技術支持中心燃煤鍋爐汞排放特性及運行優化測試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涉及火電企業的主要應稅大氣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一般性粉塵、汞及其化合物等,每一污染物排放口的大氣污染物應按照排放的污染當量數從大到小排序,對前三項污染物征收環保稅。長期以來,各省市實際征稅主要依據安裝有自動監測設備的污染物,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執行。近日財政部稅政司發布《關于反饋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排序方法意見的函》(財稅便函〔2024〕29號),規定按照季度開展手工監測的汞及其化合物也納入排放當量排序。由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塵和一般性粉塵污染當量值分別為0.95千克、0.95千克、2.18千克、4千克,而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當量值僅為0.0001千克,意味著只要能檢測到汞及其化合物濃度,其污染當量數(污染當量數=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當量值)極有可能排入前三。
我國政府十分重視汞等重金屬污染的防治工作,早在2011年出臺了GB13223《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燃煤鍋爐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限值為0.03 mg/m3,該限值相較于美國、加拿大、日本等發達國家較為寬松。而且在經過2015年超低排放改造后,國內大部分火電廠在經過脫硝、電除塵、脫硫、濕除塵等環保設施協同脫除后煙氣汞的排放濃度遠低于規定的排放限值。2024年7月,集團下發《國家能源集團關于加強火電企業汞及其化合物排放管控工作的指導意見》。
面對當前的政策及形勢下,開展燃煤鍋爐汞排放特性及運行優化技術研究意義重大。通過針對火電企業開展汞及其化合物監測,以及對現有煙氣脫硝、除塵、脫硫、濕式電除塵的組合技術對汞及其化合物進行協同控制減排能力試驗及評估,研究調整和優化現有環保設備的運行模式和參數、燃煤摻配等實現鍋爐設施增強其脫汞能力,獲得燃煤鍋爐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濃度及不同環保設施運行優化汞排放控制效果,為公司下一步汞及其化合物管控提供運行數據和技術參考。
2.1.2質量要求:本項目為科技項目,依據國源電力制度〔2023〕15號《 科技創新項目管理辦法》執行驗收程序。自項目驗收通過之日起,所有設備和系統均應提供原廠商三年免費質保服務和技術支持服務,投標人對產品實行三包。
2.2 其他:/
2.3 主要研究內容及預期目標:(1)開展汞排放及控制技術調研。
(2)開展公司燃煤鍋爐典型爐型汞排放摸底測試。
(3)開展燃煤摻配汞減排及催化層氧化控汞實驗研究。
(4)開展環保設施協同控汞運行優化和燃煤摻配降汞測試及研究。
(5)發表論文3篇(北大核心期刊或SCI/EI收錄)、受理發明專利2項。
2.4 項目服務期:合同簽訂后12個月內完成項目研究、實成果交付、驗收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20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火電機組煙氣測試或汞排放測試或流場測試或鍋爐測試的合同業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績要求的合同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若投標人有相關國家級或省部級科技項目課題的可以提供計劃任務書代替。)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本項目配備的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副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科研設施及裝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5-06-10 10: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5-06-1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