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標段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近五年(從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個月,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業(yè)建筑項目施工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標段資格預審不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3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相應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4本次招標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3.5本項目屬性: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 3.6其它要求:1、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港澳臺除外)依法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或者其他組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貨物和服務的單位。 2、在“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3、供應商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承諾中標后向招標人開具符合招標人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為同一人的不同供應商,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jiān)事的企業(yè),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yè)。 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轉包、分包。 7、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近五年(從投標截止之日往前推算60個月,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投資額10000萬元及以上或單項合同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業(yè)建筑項目施工業(yè)績。 8、擬派駐本工程項目經理具備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經理; 9、施工管理團隊配置應完整,包括施工技術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施工員須持有土建施工施工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質量員須持有土建施工質量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安全員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證); 10、所有擬派項目管理團隊的人員(項目經理、施工管理團隊)必須為申請人企業(yè)的在冊正式員工。(須提供本單位勞動合同或2024年至今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