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人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 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信譽要求: <1>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 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 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和“中國 ”網站的查詢截圖); <2>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網址 ( )欄目查詢結果 。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 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 標資格; 4、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 、檢測等服務的投標人,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 5、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6、外省企業須具有行業主管部門要求的有效的進青備案登記; 7、投標人需具備施工勞務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