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22條條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標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 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5、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6.特定資格條件:投標人須具備交通管理部門批準的具有三類(含三類)及以上維修資質,提供維修經營備案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要求有定點維修場所并提供相關資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7、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投標人須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或《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或《監獄企業證明材料》 8、供應商須在磋商文件獲取時間截止前向采購代理機構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標書費以采購代理機構帳戶到賬時間為準),未購買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的潛在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次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