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軍隊單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資(含港澳臺)獨資或控股企業。 (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資格;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4、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5、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資格。(提供“信用中國”網站和“中國 ”無任何不良記錄的查詢截圖,時間為投標截止時間前20天內); 上)等重大違法記錄。 6、投標人在開標前須通過網站:plap.mil.cn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進行注冊,并提供注冊成功的截圖。 7、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8、施工前要與甲方簽訂保密協議,進場施工人員由乙方縝密篩選,由當地派出所提供無犯罪記錄及相關政治審查合格證明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