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工程招標控制價為:84663588.87元,要約價為:84663588.87元。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投標評標辦法》(贛建招【2017】1號)及標準示范格式文本( 交易網網上下載相關文件、電子化評標)。相關的其他補充要求會在網上及時通知,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否則,因此造成的失誤由投標人自負。 3、外埠來贛施工單位還應持有江西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的進贛投標備案通知手續材料原件或根據《關于外省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管理通知》要求辦理的企業信息登記并已審核通過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廳官方網站(住建云)“省外進贛企業登記”查詢截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冊建造師(不含臨時))、八大員、技術負責人必須是投標單位正式員工(不能為本單位以外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或國有企業人員且所有人員不得為同一人),同時須提供本工程開標當月前連續近6個月以上在本企業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正常繳費的社保憑證(因工作單位變更不足6個月的,按贛建招標【2020】1號文件執行),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勞動合同;擬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師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5、執行饒信建字【2014】17號文件,施工企業必須執行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關鍵崗位人員刷臉考勤管理規定。6、附件:投標人依法投標告知書(詳見招標文件)。 7、上傳到電子投標系統的各類證書、證件及其他材料等掃描件應用原件進行彩色掃描,投標申請人提供的全部資格審查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中標候選人確定后,招標人可對中標候選人相關資格條件以及所提供的業績材料進行核查,發現不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投標資格,已中標的,取消其中標資格,投標人有違法行為的,報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進行處理。 8、凡資料文件弄虛作假或使用虛假公章的,經查實一律沒收投標保證金并報有關監督部門處理。 9、投標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內工程項目中標業績的,其業績應當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數據——項目數據——(檢索 擬查詢業績名稱)——項目活動——招投標或施工許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數據——中標數據(從原中標信息管理系統業績中遷移出)”可以查詢到數據的信息業績。提供外省工程項目業績的,應當是在外省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機構官方網站上可以查詢到的。投標企業提供的企業業績在所要求網站不可查詢的視為未提供企業業績。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1、本項目不接受投標人或投標人法人代表及擬派 12、本項目采用"不見面開標" 系統開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13、其它未盡事宜詳見本項目資格審查文件及招標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