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項目 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備國家認可經營資格的其他組織。 1)投標人為企業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 2)投標人為 的,應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或證照合一的營業執照和總公司合法授權書。總公司與分支機構只可一家參與投標,同時參與投標視為投標無效。 3)投標人為事業單位的,投標人應經全國各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或者備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資質要求(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投標人需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不做要求。 3、既往業績(開標時需進行信息公開): (1)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署時間為準),投標人應至少具有1項已完工的非常規油氣田相關技術服務業績。 (2)投標人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包括:1)服務合同業績 和2)服務驗收證明文件或結算明細單。A、業績合同應至少涵蓋 合同首頁、合同簽署頁(具有簽字或蓋章)、服務名稱、數量及關鍵技術指標等內容;B、服務驗收證明文件或結算明細單應有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 (3)若為年度協議,除提供年度協議外,還應提供已完成訂單的訂單頁、及訂單相應的驗收文件或結算明細單。同一個年協合同提供幾份訂單即算為幾項有效業績。 (4)未提供業績證明文件(含服務驗收證明)或提供的業績證明文件無法認定上述業績要求的,視為無效業績。 4、人員要求:投標人至少具有2名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壓力管道或壓力容器或R1)的自有人員;至少具有1名具備電工證的自有人員。 投標時需提供證明文件至少包括:勞動合同或投標截止日前近3個月社保繳納證明、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原件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