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 ??3.1.2業績要求: ???近年( 2019 年 6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監理)不少于 1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總投資不低于14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業績。(注:已完成的業績時間已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并提供竣工驗收報告和合同協議書;新承建或正在監理的業績時間以合同協議書簽訂時間為準,并提供合同協議書) 。 ???無業績要求。 ??3.1.3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具有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專業: 市政公用工程 )執業證書, / ,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 3.2本次招標?接受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