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 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具備合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其它組織經營證明。提供營業執照或其他組織處于存續或在業等正常狀態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其他組織經營證明。 2.2 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能開具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投標人若為一般納稅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種提供證明材料:a.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b.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事項通知書;c.投標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掃描件;d.注冊地國家稅務局網站一般納稅人查詢截屏;e.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投標人若為小規模納稅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種提供證明材料:a.承諾在結算付款時開具(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b.提供投標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代開)的掃描件。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應答。提供承諾書。 2.4 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或破產清算; (2)財產被重組、查封、接管、扣押或凍結,且影響本項目履約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且在執行期內; (4)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5)被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云南 (含 )公告在同類項目列入禁止合作期的。(同類項目包含:水泥電桿生產、供貨或批發)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資格審核不合格。 2.5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出具《控股管理關系申報表》。 2.6 本項目只接受原生產廠商總公司的投標, 投標人應出具制造商資格申明。 2.7 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提供至少一份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由具備CMA或CNAS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投標產品(任意型號)的檢測報告掃描件(提供檢測機構CMA/CNAS認證證明或檢測報告能明確識別CMA/CNAS認證標識),檢測報告不分電桿產品型號。 2.8 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應提供有效的生產場地證明材料掃描件(生產場地營業執照或有效的房屋產權證或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掃描件,若房屋租賃合同為公司員工個人名義簽署的,需提供該員工與投標人的關系證明,證明文件為該員工與投標人簽訂的有效勞動合同及投標人為該員工繳納的2021年9月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任意連續三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社保繳納證明和勞動合同須明確識別該人員與投標人屬于直屬/隸屬用工關系,否則視為未按要求提供材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