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 4、參加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5、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否則,皆取消投標 資格; 7、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8、本項目不接受供應商以聯合體方式進行投標 ; 9、經信用中國 、中國 等渠道查詢后,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取消投標 資格。提供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信息欄中下載的信用報告 ; 10、省外企業需提供有效的進青備案證明材料; 1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經理應在《青海省工程建設監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小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