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項目監理已由上級批準建設,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
2.2 招標規模:本項目工程等級為大型灌區工程,工程估算投資建安工程費
約萬元,施工監理招標控制費率為 %(以審計部門決算報告中的建安工程決算金額乘以中標人的自報費率結算)。(備注:建安工程費、控制費率將以補遺形式發布。)
2.3 工期:計劃工期155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宜春市錦北灌區“十四五”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工程2021年度項目全過程監理服務。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監理標。
2.6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 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應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 乙 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質量檢測員管理的通知》(辦建管〔2017〕139號)規定,國務院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實施統一管理新制度出臺之前繼續有效,新制度出臺后,執行新制度;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6)擬投入的現場監理人員的總人數不少于11名(其中總監1名、監理工程師2名,現場監理員8名),專業配備必須符合本項目監理工作的具體內容,以上人員須提供開標當月前連續六個月的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材料和勞動合同。需施行打卡考勤制度,具體根據省廳相關文件執行。
(7)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8)其他要求:(2)至(6)條投標人均需提供相關原件。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合格制(開標后評標委員會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將被否決,其投標報價將不進入B值計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必須是已在 交易網水利平臺注冊賬號、上傳信息且完成登記,且已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簽章的單位。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招標的投標者,請于2021年9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止在 交易網網站(網址 )下載招標文件。
6.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8日14時30分,地點為高安市 三樓第一開標室。
6.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中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3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具體詳見招標文件投標須知表內容)。
7. 有關說明
7.1有關本次招標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補充材料,將在 交易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7.2本次施工監理招標評標辦法中的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近10年(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開標當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單個合同價不低于本次招標的控制價60%與招標項目主體工程相類似的土石壩或堤防或灌渠工程。投標人擬投入的業績須為 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同時還須提供中標通知書或施工監理合同以及有關驗收材料,驗收必須為合同工程完工驗收、竣工技術預驗收、竣工驗收等3項驗收之一,提交的驗收材料應滿足《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08)要求。
7.3任何情況下,投標人在投標書中擬定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均不得更換,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他原因更換總監理工程師按每更換一次處一定數額的罰款。
7.4擬投入的現場監理人員需施行打卡考勤制度,具體根據省廳相關文件執行。
7.5本項目評標全過程由江西省宜春市水工程招投標領導小組辦公室( 8.
項目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傳真:010-51957412
手機: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站并繳納因特網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主,招標公告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會員區招標信息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