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縣湟水河干流河岸帶保護與修復工程(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海晏縣湟水河干流河岸帶保護與修復工程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北發改【2020】54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海北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建設資金為環保專項資金,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私有資金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境外私人投資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
(2)招標內容:實施海晏縣湟水河干流區域東大灘水庫南端淺灘40671㎡、項目區南部河灘13120㎡濕地生態修復及7km干流河岸緩沖帶修復。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JX-21024
標段
合同估算價:3271.11萬元
服務期(工期):365日歷天
招標范圍:選定一家符合條件的單位,完成海晏縣湟水河干流河岸帶保護與修復工程的EPC總承包建設。
(說明:依據《青海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號):招標文件應當明確招標范圍和招標控制價,細化建設規模(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地上建筑面積、地下建筑面積、層高、戶型及戶數、停車位數量或比例等;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寬度、河道寬度、污水處理能力等)、建設標準(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屋面、地面、墻體備種主要裝飾面材的材質種類、規格和品牌檔次,機電系統包含的類別、機電設備材料的主要參數、指標和品牌檔次以及室外工程、園林綠化的標準范圍;市政工程包括備種結構層、面層的構造方式、材質、厚度等)以及是否采取裝配式建造方式、BIM技術等招標需求事項。)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應具有相應的EPC總承包能力。2016年10月至今須具有類似環境工程施工業績。擬派本項目的
(說明:依據《青海省政府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青建工[2018]443號):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具有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工程設計資質(僅具有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資質除外)或者施工總承包資質,具有相應的財務、風險承擔能力,同時具有相應的組織機構、項目管理體系、項目管專業人員。建設單位可以依法發包選擇工程總承包單位。承擔工程項目方案設計(或初步設計)的企業,可以依法參與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投標。但是投標人不得是代建單位、監理單位、第三方項目管理單位或與以上單位有利害關系。)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0元,售后不退。 技術資料押金0元,在退還技術資料時退還(不計利息)。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10月18日10:00,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通過青海省電子招投標公共服務平臺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將予以拒收。
6.
沒有在 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yggm.cn)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聯系人:李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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