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企事業單位; 2、申請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須提供承諾函) 3、具備煙用香精香料生產經營資質或能力;申請人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及服務保障能力;(須提供承諾函) 4、申請人2018以來,連續三年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不足三年新設立企業自注冊之日起);(須提供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 5、申請人2018年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無利用不正當競爭手段騙取中標,無重大經濟刑事案件,無違反煙草專賣相關法律法規行為記錄;(提供書面承諾) 6、申請人在勞動保護、產品質量安全、節能減排與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符合國家及煙草行業規定要求;(提供書面承諾) 7、申請人具有產品安全性自主檢測能力。(提供書面承諾) 8、投標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須提供承諾函) (1)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在“信用中國”網站中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被列入煙草行業“黑名單”及招標人不良行為供應商數據庫并處于禁止期限內被列入煙草行業“黑名單”及招標人不良行為供應商數據庫并處于禁止期限內,或是禁止期限內的供應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不良行為直接責任人(行賄人)任職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作為實際控制人的其他企業; (5)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近三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開始生效的刑事判決書、刑事裁定書中供應商存在行賄行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工程建設和信息化采購擬委任的項目經理等)。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