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具備 :(1)資質要求:投標人需同時具備下列要求:①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②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③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承試四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2021年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準入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的能力。④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績要求:近五年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額在6000萬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 且 近五年完成過1項單項合同額在350萬元及以上且電壓等級在35KV及以上的輸變電施工總承包業績【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議書、工程接收證書或工程竣工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人員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擬派項目經理須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繳納的近三個月的社保記錄。電力遷改施工負責人應具備機電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
(4)提供近3年(2017~2019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財務報告顯示投標人在財務報告年度內未出現虧損。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應提供已有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或其他財務證明材料,以及組建、改制或重組等證明材料(投標人為聯合體投標時,聯合體牽頭人應滿足該要求)。
(5)信譽要求(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單位均應滿足):投標人沒有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近三年投標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 失信被執行人,提供查詢記錄。
3.2本次資格預審接受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聯合體成員不超過2家,且聯合體牽頭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負責本項目主體工程施工;聯合體成員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備承裝(修、試)四級及以上電力設施許可證,并具備2021年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準入資格,負責電力遷改施工。
3.3各申請人可就本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提出資格預審申請,通過資格審查后參加相應標段的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1(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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