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明書。
2.2投標人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3自2018年01月01日起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至少承接1個紡織子管類產品銷售業績。
證明材料:投標人須根據合同類型,按以下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總價合同須提供:總價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2)框架合同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掃描件(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同時附上對應的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掃描件,以訂單或結算單據的時間和累計金額為準。
(3)證明材料不齊全或未體現關鍵性內容(時間、金額和內容等),則不納入統計范圍。
(4)設備生產制造商投標需提供投標產品的銷售業績,代理商投標須提供所代理投標產品的代理銷售業績(代理商與制造商間的銷售業績不納入統計范圍)。
2.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專業操守,不存在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沒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或中國移動海南公司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不存在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投標截止之日止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事故至今尚未解決的。
證明材料:(1)《投標人經營狀況承諾函》。(2)“國家企業信用查詢系統”網站( /”)或“信用中國”網站( /)中的“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或“風險提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或“失信懲戒”三項內容的查詢截屏。3項內容的截屏可分別從兩個網站查詢并組合提供,但提供的截屏須顯示查詢結論,否則視為無效截圖,應答將被否決;或提供“信用中國”網站下載的信用信息報告-“概述頁”及上述信息的明細頁(記錄信息為0條時無須提供明細頁)須提供掃描件。
2.5本項目允許代理商投標,如投標方為制造商,則須出具制造商聲明函;如投標方為代理商,則須提供制造商開具的項目唯一授權書。(注:同一品牌產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投標。)
2.6投標人須至少提供1種本項目所采購的紡織子管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須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且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的檢測機構須為具備CMA資質或CNAS資質的檢測機構)。
證明材料:須提供相關檢測報告掃描件且須同時提供第三方檢測報告查驗真偽的辦法,包括但不限于互聯網查詢鏈接、相關查詢機構的聯系 2.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