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注冊資金在人民幣500萬及以上(以上資金不包括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增資行為;如投標人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為其他外幣的,按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外匯匯率中間價折算為等值人民幣)。
2.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3.投標人資質要求:環境保護行政部門所屬具有電磁輻射監測能力的監測機構、省級環保部門書面認定的具有電磁輻射監測能力社會環境檢測機構。
4.業績要求:投標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之日止產生的75萬元以上基站電磁輻射環境監測服務業績。提供框架合同業績的證明材料的:應答人須提供框架合同掃描件;需同時提供對應的訂單或發票掃描件,框架執行金額以訂單或發票金額為準。框架合同必須涵蓋以下頁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務內容、合同金額及合同大簽頁。提供單項合同業績證明材料的:應答人須提供單項合同掃描件。單項合同必須涵蓋以下頁面:合同封面、合同服務內容、合同金額及合同大簽頁。對應業績還需提供基站類項目電磁輻射環境監測報告;
5. 投標人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近三年內的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無不良供貨記錄、未出現過同類產品質量相關問題。近三年內無江蘇省環境保護廳認定的違法、違規記錄及產品質量相關問題。
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2)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4)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的及騙取中標的;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