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證明材料:須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有效的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以上資質(非原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二級、三級資質)或有效的施工綜合資質(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住建行政管理部門核發)。
證明材料:須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書掃描件。
2.3 投標人須承諾能夠為本項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證明材料:須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承諾函》。
2.4 投標人須至少具備1個在2018年01月01日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的合同金額在300萬元及以上的簡易機房類銷售業績(合同正文或訂單中有包含但不限于“裝配式鐵甲機房、一體化匯聚機房、基站方艙、小微機房”等關鍵詞中的一個)。
證明材料:①總價合同須提供:總價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頁);以總價合同的合同金額為業績核準依據,以總價合同的簽訂時間為業績核準時間;材料提供不全的,不納入統計范圍;②框架合同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頁、合同金額頁、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頁)+框架合同對應的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掃描件;以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的金額為業績核準依據,以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的時間為業績核準時間;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未體現與合同的對應關系的、材料提供不全的,不納入統計范圍。
2.5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良好專業操守,不存在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沒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或中國移動海南公司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不存在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投標截止之日止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質量事故至今尚未解決的。
證明材料:(1)須提供“行政處罰信息”或“行政處罰”、“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信息”或“風險提示”、“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信息”或“失信懲戒”三類信息的查詢截屏,三類信息可從“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或“信用中國”( /)查詢,提供的查詢截屏須顯示查詢結論,否則視為無效截圖,投標將被否決;(2)須提供《投標人經營狀況承諾函》。
2.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證明材料:須提供《非聯合體投標聲明》。
2.7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證明材料:須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