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投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資格,具有招標物資設備生產或供應經驗,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2、本次招標只接受制造商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和制造商為不同法人實體的視為代理投標,但投標人為母公司,制造商為子公司的視為制造商投標。
2.3、投標人應具有企業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且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應包含與本次投標產品功能相同的相關產品信息。
2.4、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如果注冊資本為外幣,則按照中國銀行在開標當日公布的匯率中間價換算為等值人民幣。
2.5、投標人應提供制造商2018年度和2019年度經外部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2.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投標產品的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凍結且影響履約能力,破產狀態的;在最近三年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投標產品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或供貨問題,至今尚未妥善解決的。
2.7、報名代理人需提供企業法人針對本次集中采購報名的授權代理委托書。
2.8、投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9、投標人可參加其中一個或者幾個標包的投標,報名標包必須包括該標包全容量系列規格的產品(且各容量系列產品僅能單一方案投標),只提供其中部分容量規格產品的投標將不被接受。
2.10、投標產品業績要求:投標人本次所投標的光纜交接箱產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業績不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不區分SMC光纜交接箱和雙層不銹鋼光纜交接箱)。投標人之間的銷售業績不納入統計范圍。
2.11、供應商需要有相應的生產設備和檢測設備,并對設備擁有完全使用權。設備認可范圍為:投標人注冊地自有設備,子公司自有產權廠房內的投標人或投標人子公司所擁有的設備,投標人 (或生產基地)自有產權廠房內的投標人所擁有的設備,投標人母公司自有產權廠房內的投標人或投標人子公司所擁有的設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