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并且提供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須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截圖(至少包含企業基本信息、股東信息)。
2.2 投標人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3 投標人提供的投標產品需具備CMA或CNAS認證的檢測機構提供的產品檢測報告。(檢測產品包含但不限于:接地銅排(基準價目表中任意1種)、銅接線端子(基準價目表中任意3種)。
2.4 投標人須具有2018-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類似業績,累計類似業績數量不低于1個,單個金額不低于100萬元。核算業績數量以合同為準,金額以單項合同或框架合同對應訂單(或結算單)金額為準。投標人須提供合同關鍵頁掃描件(原件備查)等證明材料:
①合同關鍵頁包括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金額、合同服務內容(合同標的)、合同大簽頁面等;凡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須同時提供相對應的采購訂單(或結算單)至少1個;
②訂單(或結算單)須由甲方簽字或蓋章,否則視為無效訂單(或結算單);
③業績日期認定:單項合同以大簽頁簽訂日期為準,框架合同以有效期內訂單或結算單簽字日期為準。
2.5 投標人滿足以下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并提供2019年度經外部審計機構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2.6 投標人不得存在以下情況:被責令停業的;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或凍結,影響正常經營的;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責任、質量問題。投標人應承諾遵守中國移動陜西公司供應商負面行為管理實施細則,并未被納入陜西移動禁止合作負面行為清單中。
2.7 投標人之間存在下列互為關聯關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交叉控股等可能影響公平性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項目投標。
2.8 本項目不允許代理參與。
2.9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