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營業執照: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如是分支機構,則須提供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上級機構授權證明)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對于已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更換新版營業執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須提供由工商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2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2.3投標人資質:須同時具備以下2項資質,并提供有效證書掃描件作為證明材料:
(1)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
(2)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4 廣東省以外的投標單位,需提供廣東省通信管理局(網
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A證)1人(通信主管部門核發);
項目經理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1人(通信主管部門核發);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1人(通信主管部門核發)。
2.6投標人必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須提供稅務登記證或稅務機關出具的其它證明材料(如稅務機關網站查詢結果截圖,或稅務機關蓋章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書》等)。
2.7信譽要求: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政監督部門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最近三年內沒有在中國移動總部和廣東移動采購活動中出現投標/應答文件中承諾條款與中選后實際服務情況出現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譽記錄。
2.8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與,不允許轉包、分包。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