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為其他組織,須提供營業執照或登記證等有效證件掃描件。
2.2 投標人須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能開具符合稅法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3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4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本次招標只接受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投標(若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時參與投標,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標);如投標人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次投標項目的唯一授權函;不允許同一制造商同時授權兩家及以上代理商參與投標。
2.5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2.6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標人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
(2)投標人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投標人財產被重組、接管、查封、扣押或凍結的;
(4)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貨物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承諾函證明。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