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其他資格要求:
1.資質要求:供應商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供應商,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財務要求:供應商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如有)的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
3.業績要求:供應商在2017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2項(含)以上發電廠中心化驗室設備的供貨業績(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項目名稱、供貨范圍和簽字蓋章頁等內容,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4.信譽要求:供應商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站查詢記錄截屏為準)。
5.其他要求:供應商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本項目談判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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