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應標人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且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供由行政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②事業單位提供由行政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機構提供由行政部門頒發的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隸屬法人的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隸屬法人出具《授權書》,授權該分支機構參與本項目和簽署合同,并承諾對分支機構的應答行為及中標后的履約行為承擔責任。
2.2 應標人應提供2018年度經外部審計后的財務審計報告。
2.3 應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的;被中國移動通信集團 或中國移動通信 或中國移動通信 政企客戶 或相關行政監督部門暫停或取消應標產品的應標資格的;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的;在最近三年(2017年6月1日至應標當日)內有被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判定并發布騙取中標的;或因應標產品質量問題造成在中國移動或其他電信運營商現網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生產事故,并達到國家《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定義的一般事故及以上級別事故的;為本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2.4 業績要求:(需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稱、簽訂時間、合同金額、服務內容頁、合同蓋章頁和履約期內部分發票)
標包1:近三年(2017年6月至今)具有辦公類軟件或社交類軟件項目的服務經驗;
標包2:近三年(2017年6月至今)具有在線學習平臺項目建設的服務經驗。
2.5 應標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包應標。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